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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芦新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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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人字〔2007〕14号


关于彭芦新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彭芦新同志的宜春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二OO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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