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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龚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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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人字〔2008〕9号


 
关于龚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公推差选,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龚向东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梅勤儿同志为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依群同志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以上三位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一年。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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