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发〔2006〕31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意见》已经2006年12月9日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意见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和谐小康宜春,是全市人民赋予本届政府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时代眼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努力建设“务实、创新、高效、清正、和谐”的责任政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勤学善思观念,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政府建设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和千变万化的新情况,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和创造性学习的观念,把学习作为增长知识和才干的重要途径,作为增强工作执行力、创造力、操作力的重要方法。更加努力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更加努力地学习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加努力地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及其他方面的知识,努力掌握驾驭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本领,不断提高对形势判断的敏锐性、对问题分析的准确性、对实际运作的科学性。要善于把大胆探索的勇气与科学求是的精神结合起来,把执行上级要求同当地实际结合起来,把贯彻上级精神与尊重群众意愿及首创精神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思想观念有新的解放,工作标准有新的提高,发展措施有新的创新。
二、强化富民强市意识,进一步推进责任型政府建设
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以大开放为主战略、以工业化为核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完善正确的发展思路,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取新的业绩。坚持把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扩大总量的同时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坚持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上,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关心群众、善待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着力解决安居、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不断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落实依法治市方略,进一步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法定义务、工作标准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实现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严格执行《宜春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督查制度和仲裁解决纠纷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必须实行公开。市政府各部门要抓紧编制本系统对外、对内公开的详细目录,从内容、形式和时限等方面加以规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要按照本系统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创新与规范相结合,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项目,要加大上网、上报、上墙(公开栏)、上电视的力度。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推进效能型政府建设
以群众和企业的满意为导向,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优化行政管理服务流程,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推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尽快实现省市县政府之间、行政服务中心与窗口机关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大兴令行禁止之风,严明工作纪律,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兴督查落实之风,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及时细化分解并严格考核奖惩。积极开展行政问责制和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推广。
五、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推进和谐型政府建设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和谐。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时刻把倍加顾全发展大局,倍加珍视班子团结,倍加维护政府形象作为自励准则,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之间要时刻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作为自警准则,处事讲大气,遇事多通气,有事勤补台,主动把通气是协调的基础、谅解是团结的前提、平等是友谊的源头融入到团结配合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的实际行动中,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自觉做到个人服从集体、部门服从全局,致力打造一支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优秀领导团队。市政府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予以办理,不得推诿扯皮;工作有交叉的,主管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营造心齐风正、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市政府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要紧紧围绕宜春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加强经常性的联系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不揽功、不诿过、不塞责,勇于挑担子,敢于负责任,形成一级支持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抓发展、促崛起的工作局面。
六、严守党规党纪准则,进一步推进廉洁型政府建设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需要面前慎选择,名利面前知放弃,原则面前重坚守,做到在大是大非上过得了硬,在小事小节上过得了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认真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挥霍奢侈、铺张浪费的行为,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把正确行使权力当作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有效防范违法行政和权力的滥用,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取信社会,以克己奉公的佳绩回报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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