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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浙江经验加快经济发展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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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发〔200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刚刚结束的市委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学习浙江经验,加快经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市委从我市当前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党代表会议精神和省委孟建柱书记考察宜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继续和深入,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改革开放水平,加快步伐把宜春建设成为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认真抓好市委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现将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进行具体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市委《决定》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思想大解放、对外大开放、经济大发展,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全市人民奋发努力,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狠抓落实。要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形成全市上下思想再解放、观念再创新的过程,形成推动全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过程。要把学习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塑造江西人新形象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与更新观念结合起来,把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思想的解放促进制度的创新,以制度的创新巩固思想解放的成果,努力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要逐条研究,确保政策尽快到位
市委《决定》涉及面广,针对性强,政策含量大。各地各部门都要按照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要求,逐字逐句认真研究,确保各项政策用好用足,落实到位。对市委《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切实做到不隐瞒、不截留,凡是规定放开的要全部放开,凡是规定减免的要全部减免,市委没有明确规定的也要尽量放开,把各项政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三、要明确责任,狠抓任务分解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决定》提出的每一项任务和工作都分解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实处。从下到上,要一级对一级负责,从上到下,要一级对一级督查。要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时限,把《决定》精神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认真解决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影响和阻碍体制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制订出切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措施,尤其在如何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拿出积极的办法和措施。
四、要加强督查,确保政令畅通无阻
抓好市委《决定》的贯彻落实,关键要体现在确保政令畅通上。这是党的组织原则的要求,也是推进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民营经济发展进程、工业园区建设速度、招商引资实际成效等作为衡量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定》的标准。贯彻执行中发生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报告,有不同的意见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决不允许顶着不办,更不允许阳奉阴违另搞一套。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定期通报情况,同时,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加强监督,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10月20日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表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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