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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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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发〔2005〕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宜春市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


宜春市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经济繁荣,根据建设部《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生态名城、建赣西强市”的战略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据城市环境的自然条件,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努力把宜春建设成为“山青、水秀、地绿、人和”的生态园林城。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到2005年底,全市绿地率达38%,绿化覆盖率达42%,人均公共绿地达9.5平方米。以中心城区山水大环境绿化为载体,公共绿地为重点,庭院绿化为依托,道路绿化为连线,达到点、线、面有机结合,按照宜绿则绿的原则,绿化每一寸土地,使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每隔1000米建一处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设计符合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格局,力争在2005年实现国家园林城的目标。
三、申报程序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评选年的5月份前,命名时间为10月份以后。
1、2005年4月,宜春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建设厅;
2、邀请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评审专家和省建设厅对宜春申报资格评定;
3、宜春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汇报创建工作;
4、2005年11月建设部组织专家对我市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主要任务
2005年是我市创建活动的冲刺年,目前已进入全面加快步伐重要阶段,园林绿化建设要结合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在面的基础上抓紧雨季和秋季,把重点转移到点、线、面绿化上。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各项验收项目立即组织查漏补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为迎检做好充分准备。
(一)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1、多管齐下,增加城市绿量
针对我市现有道路绿量不够,精品绿地少,单位庭院,尤其是居住小区绿化水平不高等薄弱环节,对各主次干道、街道社区、景区景点、单位庭院、园林精品工程进行专门的绿化整治,通过规划扩绿、拆地建绿、拆墙透绿等途径,最大限度的增绿补绿,加快城市绿地增长。到2005年底使人均公共绿地从现在的9.23平方米增到9.5平方米,绿地率从现在的34.17%增到38%,绿化覆盖率从现在的36.54%增到42%,市区干道绿地率不少于25%,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在30%以上,旧城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
2、讲究特色,提升绿化品位
充分利用我市“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山水相连”特有的自然条件,打造宜春城市绿化的个性品牌。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突出植物造景为主,以乔为主,乔灌花草藤相结合,使绿化植物群错落有致,公园的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在绿化建设过程中,要与当地的历史文化相融合,赋予绿地建设人性化的内容,丰富城市绿化的韵味和品味。要在巩固现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抓好朝阳路、明月路、宜春大道、平安路、沿河西路、秀江绿化带的建设,加快松江园、湿地公园、春台公园的改造,使之成为城市绿色景观亮点。
3、全民参与,拓展绿色空间
广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进一步搞好庭院绿化工作,大力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继续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化单位”的创建活动,到2005年底,全市“园林化单位”、“园林小区”均达60%以上。
(二)加强城市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坚持“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历史文化底蕴,重点搞好鼓楼、宜春台、昌黎书院、状元州卢肇读书处的保护修缮,落实保护具体措施,尽可能保留原有历史文化古迹。
2、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
严格执行《宜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有力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3、实施城市景观工程
继续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制订具体的建设和管理办法,推进临街建筑的亮化改造,促使新建项目亮化工程的同步实施,不断增强城市夜间景观效果,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
(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宜春自然资源优势,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营造山环水绕、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四季有花、风景优美的生态城市。在抓好环境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力度,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05年底,城市大气污染的指数巩固在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优于三类以上。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要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能力。到2005年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继续加强城市管道燃气建设,做好现有煤气的改气工作,到2005年市区燃气普及率保持在90%以上,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40%。继续抓好公共交通、城市道路及停车场建设,到2005年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保持在12平方米以上。
五、主要措施
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  狠抓落实
要充分认识到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市创建园林城第一足球网小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深入宣传  广泛动员
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要把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工作作为单位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宜春电视台要尽快组织制作好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影像资料,以便全面、真实反映我市创建成果。
(三)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宜春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宜春市公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等破坏绿地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四)落实责任  确保完成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标准高、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合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实行创建目标领导负责制,将任务逐单位分解落实,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凡是任务完成好的,对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通报表扬;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妨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广辟渠道  加大投入
要建立以社会、政府、个人等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对范围内拟建公共绿地土地,涉及征地、拆迁、安置的袁州区政府及相关的街道、社区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绿化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实施单位负责落实解决,联创联建包片责任部门、进驻社区的挂点单位要从人力、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成立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宪萍为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周亚夫,市委巡视员孙志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东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庆生,副市长胡琳,市政协副主席姚发野,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舒建勋,袁州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鉴武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何大新,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刘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刘德生,市政府副秘书长聂智胜,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闵振鹏,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余祺川,市文明办主任吴兆鹏,市公安局副局长熊成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饶少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皮德艳,市财政局局长杨国荣,市审计局局长谢会明,市交通局局长洪英敏,市国土局局长傅文杰,市建设局局长江胜文,市环保局局长徐水云,市民政局局长王光前,市工商局局长徐长林,市文化局局长邹震宇,市卫生局局长游从焕,市农业局局长邹献明,市水利局局长熊德兰,市广电局局长牛志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文知,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文强,市规划局副局长朱洁民,市房管局局长涂四生,市人防办主任程开琅,市民宗局局长杨旭,市残联理事长肖聚成,宜春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曾德春,宜春电视台台长胡辛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余平,市城管局纪检组长梅钢,市城管局副局长刘银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管局,刘德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银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具体工作,下设材料组、建设组、督查组。材料组负责申创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编印成册,并配合市电视台制作创建影像资料;建设组对城区绿化现状搞好调查摸底,提出城区绿化建设方案,审查小游园、公共绿地设计方案,同时完成所管护的公共绿地苗木的修剪与补栽;督查组负责按照城区绿化方案的要求对现场进行督查,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责令其及时整改,确保绿化效果。袁州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创建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负责辖区城市绿化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各社区联创联建包片机关和挂点单位要督促抓好落实,为实现国家创建园林城市目标作出努力。

附件:申创国家园林城主要绿化项目责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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