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新的产业革命,具有重要意义。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工作布局,围绕到201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工作体制,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十二五”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附件:宜春市“十二五”各县(市、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 2012年11月8日 附件 宜春市“十二五”各县(市、区)单位地区 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新的产业革命具有重要意义。要围绕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优化能源结构,努力增加碳汇,加快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工作布局,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并制定年度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企业和社会各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和自觉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江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立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大幅度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通过低碳实验试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县(市、区),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综合运用多种控制措施 (三)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并落实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争取中央财政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资金支持,省、市、县人民政府根据财力状况给予相应支持。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总量的50%左右。 (四)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商业、民用和公共机构等各领域的节能工作,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完善促进节能的经济政策,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加快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广,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 (五)积极发展低碳能源。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全省天然气利用工作,推动全省城镇、工业园区、产业基地、高耗能企业开展天然气替换工作。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l0%。 (六)努力增加碳汇。加快植树造林,继续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开展碳汇造林项目。深入开展城市绿化,抓好铁路、公路等通道绿化。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可持续管理,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改造低产低效林,提高森林生长率和蓄积量。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积极增加农田、草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加强鄱阳湖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和湿地保护,积极探索利用水生物固碳技术,根据自然条件开展试点项目。在火电、煤化工、水泥和钢铁行业中开展碳捕集试验项目,建设二氧化碳捕集、驱油、封存一体化示范工程。 (七)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继续推广利用电石渣、造纸污泥、脱硫石膏、粉煤灰、矿渣等固体工业废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加快发展新型低碳水泥,鼓励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鼓励采用废钢电炉炼钢一热轧短流程生产工艺;推广有色金属冶炼短流程生产工艺技术;减少石灰土窑数量;减少电石、制冷剂、己二酸、硝酸等行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调整种植结构和种植制度,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绿色植保、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农业机械节能、畜禽清洁生产、生态健康水产养殖等农业先进技术,努力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畜牧业和城市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控制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积极研发并推广应用控制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技术,提高排放控制水平。 (八)加强高排放产品节约与替代。加强需求引导,强化工程技术标准,通过广泛应用高强度、高韧性建筑用钢材和高性能混凝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实施水泥、钢铁、石灰、电石等高能耗、高排放产品替代工程。鼓励开发和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材料替代传统钢材。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推广使用低排放的新能源汽车和高效能家电。鼓励使用缓释肥产品、有机肥等替代传统化肥,推动农业节水节肥节药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选择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替代产品或工艺,进行推广示范。 三、开展低碳发展实验试点 (九)扎实推进低碳县(市、区)试点。在国家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开展南昌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省级低碳发展试点县(市、区),要编制低碳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践行低碳消费理念,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先导示范区。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适时扩大省级低碳试点。 (十)开展低碳产业试验园区试点。依托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产业园区,建设以低碳、清洁、循环为特征,以低碳能源、物流、建筑为支撑的低碳园区,采用合理用能技术,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加快改造传统产业,集聚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低碳产业集群。 (十一)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结合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房地产开发以及老城区改造等,按照绿色、便捷、节能、低碳的要求,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在社区规划设计、建材选择、供暖供冷供电供热水系统、照明、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化。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材,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加快建筑节能低碳整装配套技术、低碳建造和施工关键技术及节能低碳建材成套应用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建立节能低碳、可再生能源利用最大化的社区能源与交通保障系统,积极利用地热地温、工业余热,积极探索土地节约利用、水资源和本地资源综合利用的方式,推进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制定节电节水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规范,引导社区居民普遍接受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十二)开展低碳商业、低碳产品试点。针对商场、宾馆、餐饮机构、旅游景区等商业设施,通过改进营销理念和模式,加强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运营管理,加强对顾客消费行为引导,显著减少试点商业机构二氧化碳排放。研究产品“碳足迹”计算方法,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制定低碳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办法,引导低碳消费。 (十三)加大对试验试点工作支持力度。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支持试验试点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产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支持试验试点的整体合力。开展试验试点经验交流,推进相关国际合作。 四、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体系 (十四)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根据温室气体排放统计需要,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细化能源统计分类标准。重点排放单位要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台账记录。 (十五)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定期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的指导,做好年度核算工作。加强温室气体计量工作,做好排放因子测算和数据质量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构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十六)逐步建立温室气体大气浓度监测网。在我省典型地区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掌握温室气体浓度动态变化和时空分布,逐步建成我省温室气体网络化监测系统。“十二五”期间初步建设南昌市、新建县和庐山三个站点,分别监测城市、郊区和大气本底的温室气体情况,为今后进一步布网监测奠定基础。通过监测站网建设,逐步建立城市温室气体、气溶胶等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大气成分数据库,为政府提供应对气候变化决策依据和服务产品。 五、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十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在借鉴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省情,研究制定我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统筹规划我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以最小化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十八)建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根据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加强培育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一步推动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互惠交易活动。 六、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 (十九)强化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机关单位节能低碳的重视,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20家示范单位。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耗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将低碳认证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低碳产品比重。 (二十)推动企业开展减碳行动。在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油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交通、铁路、建筑等行业加强低碳生产指导,强化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二十一)提高公众低碳意识。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组织实施好“节能节电全民行动”系列专题活动,开展“节能行动赣鄱行”媒体系列宣传报道。抓好家庭、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绿色低碳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行动,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消费习惯。 七、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二十二)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提升“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高端交流平台的作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国际间对话,积极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在低碳产业发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积极引进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 (二十三)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项目。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重点,争取更多的国际合作项目,充分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提供的资金,提高我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能力。 八、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十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研究。统筹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重点发展经济适用的低碳建筑材料、低碳运输、绿色照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低碳技术;开发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大功率风能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地热发电、智能及绿色电网、新能源汽车和储电技术等关键低碳技术;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新技术。编制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完善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机制,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建立一批低碳技术孵化器、中介服务机构。 (二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教育培训,将相关内容纳入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相关学科体系。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学普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科技研发队伍、战略与政策专家队伍和低碳发展市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九、保障工作落实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价考核。各地要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本地区目标任务。要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全省“十二五”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与考核。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问责制和奖惩制度,对超额完成任务地方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要加强对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十七)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构建设,逐步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监管体制。推动建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服务、咨询机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生态建设等工作的协同作用,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加强财税、金融、价格、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 (二十八)落实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现“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资金,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外资投入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业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工程。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和配套服务工作。在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安排中,加大对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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