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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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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实现2025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府发〔2021〕29号)和《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坚持协同推进,扩大开放合作,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宜春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确保达到14.5%以上,力争达到15%,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普工作机制,科普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逐步健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得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全省综合考核中站前列。

三、聚焦全人群覆盖,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科学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科学育人、立德树人,激励青少年树立远大科学梦想和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青少年爱国情怀、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开放创新强市建设夯实人才基础。(牵头部门:市教体局)

1.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工作。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成人中专等中等教育课程改革,推动科学教育与专业教育同步发展。深入开展“好奇心”科普节等系列活动,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传统理科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开发科学素养与专业教育融合课程,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推动科普学习、实践纳入学生学分和综合评价体系。深入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在江西行动”。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西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支持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支持培育大学生科技创新社团,畅通参与科普和创新实践渠道。开展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加大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力度。(市教体局、团市委、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志向、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积极对接国家英才计划,建设“青年人才储备库”,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等活动,持续提升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竞争力。深入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市教体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大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设计开发适合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满足农村青少年个性化需求。推动高校科学营、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对农村青少年倾斜,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中学科技馆、科学工作室、团属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设施,组织开展各类课外科技活动。(市教体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多方参与的科学教育模式。实施馆校合作行动,支持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科普教育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进高校参观实践”、“青年科技工作者走基层”等活动,实地学习“可触摸”的科学知识。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人员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良好饮食习惯培养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幼儿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学院、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建立教师科学知识和职业技能定期更新机制。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持续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持续开展“特岗计划”等项目,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300名科技辅导员。(市教体局、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农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需求,依托各类培训平台,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通过举办农村妇女科学素质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有效提升农村妇女的科学致富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林农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培训农业从业人员3万人次以上,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3000名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科学院、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夯实乡村振兴科技基础。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工作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三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计划”等,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队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鼓励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共建利益联结体,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体局、市科学院、市气象局、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脱贫村和脱贫群众科学素质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围绕脱贫群众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开展科学普及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劳动生产和创业就业能力,提升科技文化素质。着力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价值引领和技能素质培养,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先进制造业强市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以“中国梦·劳动美”、“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岗位学雷锋”等活动为载体,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职业理念,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社联、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对接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扩大宜春市职业技能竞赛影响力。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新时代技工教育强基工程,推动县(市、区)布局技工院校。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积极参加“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评选,打造一支特色技能人才队伍,组织“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构建以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基础,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为中坚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构建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形成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参加高校、党校轮训或讲座,提高科学素质水平,引导企业家成为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岗位技能培训等工作相结合,建立与岗位晋升、薪酬福利待遇相衔接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提升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相关科普活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聚焦老年人的多元需求和时代关切,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开展智慧助老服务。结合老年人日常生活中运用智能技术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互助养老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切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共享现代社会信息化成果。(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利用现有健康教育系统和网络,推动开展健康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推动老年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老年科普专栏,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整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教体局、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老年人作用,发展老年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组织,鼓励搭建老年人才市场,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老年人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专业技能传授、科技开发应用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科普志愿者队伍,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和理解,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与科学履职水平。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中深入贯彻“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同等重要”的重要论述,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社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开展“科普进机关”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的了解。将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突出供给侧改革,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巩固发展宜春科普平台,固强补弱,提高科普供给服务效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1.深化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改革。促进科研与科普深度结合,鼓励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与社科规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纳入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的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创业基地考核。探索“产业+科普”发展模式,在产业链中融入科普元素,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学院、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推动重大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科普文章、科普图书、科普视频、科普展品、科普游戏、科普报告等科普作品。拓展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社会责任。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探索在博物馆、科技馆、重点实验室、科技传播中心等场所中增加反映科技进步和科学家精神的相关展项,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热情与活力。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制度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鼓励其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学院、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创作能力,加强科普传播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形成即时、泛在、精准的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网络。(牵头部门:市科协)

1.加大科普创作资助力度。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积极参加“江西省科普微视频大赛”“江西省大学生科普动漫创作大赛”等相关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创新科普创作手段和作品形式,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大力支持全市文学界、艺术界与科技界创作人员的交流与融合,提升科普创作人才的跨界创作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传统媒介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官方媒体增设科普专题,及时发布社会重大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专题科普知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资源,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兼职科普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科技领域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合作,推动实现优质科学文化资源的跨平台、多渠道良性互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智慧科普建设。深化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科普传播、组织动员、运营服务方式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强“数字科普”品牌建设,进一步打造市级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江西”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强化科普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促进科普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夯实科学素质建设可持续发展基础。(牵头部门:市科协)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顶层设计。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行科普教育场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普教育场馆免费开放。(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普教育场馆体系建设。推动科普教育场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科普教育场馆体系。启动市级科技馆布馆,推动10个县(市、区)主题科普场馆全覆盖。围绕科学家精神、前沿科技、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双碳”目标等主题开展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科普教育场馆服务功能。指导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主题科普馆建设与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能力。(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科普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科普基地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优化科普基地工作发展环境,推动“科普小镇”建设。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融防火、防汛、防震、防地质灾害、防疫等各种科普知识的综合性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建立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试点村和党员科普示范村,抓好所有示范村和试点村科普工程实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打造平战结合的应急科普体系。推广全域科普模式,加大优质科普资源下沉力度,促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牵头部门:市科协)

1.完善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构建应急科普联动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应急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定期开展主题科普宣教活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抵一线开展应急科普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库,充实应急科普工作队伍,提升应急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市县乡(镇)三级协同参与,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团队。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积极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志愿者、优秀科技志愿项目,打造宜春特色科技志愿服务品牌。推广全域科普模式,整合和推动优质科普资源、科普服务下沉基层,实现各地全覆盖。(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支持袁州区做好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动其他县市申报创建。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探索构建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的科普服务功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社科普及宣传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双碳”专题科普展、公众科学日、赣鄱科普大讲堂、科普校园行、社科大讲堂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学院、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壮大专(兼)职科普队伍。在学(协)会、中小学和科协系统内,培养一支专(兼)职科普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发挥高校在培养科普专(兼)职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养联盟。构建完善高校科普专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鼓励高校合理设立科普学科专业,培养一批涉及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的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科学院、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素质对外交流合作工程

深化科学素质对外交流合作,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牵头部门:市科协)

1.加强对外科技人文交流。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各地各部门增强与省内外同行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等关键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科技专家、活动资源、场地资源等科普资源的互联共享。配合省科协深入实施“远航工程”“海智赣鄱行”等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工程。聚焦青少年关注的科学主题,积极开展与相关学校、教育机构、知名公司等合作,促进青少年跨地域、跨文化、跨语言、跨民族科学互通与交流。(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社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丰富对外科技合作内容。围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积极与国内外科技组织、科技联盟等开展项目合作,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积极举办或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文交流。(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将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督促检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实施方案》有关任务纳入部门相关规划、计划。市科协认真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工作,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年度科学素质工作任务,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县(市、区)要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本地科学素质建设。

(二)完善机制保障。完善全市科学素质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加强对科学素质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全市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和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落实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资金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履责,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四)明确进度安排。2022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做好“十四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2022—2025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重点突出、分工合作、协同推进。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目标任务落实。2025年,在各地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专题调研,对“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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