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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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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宜春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66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宜春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更加满意,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宜春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攻坚,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升级,逐步形成了“结构完整、资源改善、内涵提升、队伍优化、服务增强”的发展新局面,为“十四五”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51.98%,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9.18%,三年毛入园率92.47%,比2015年提高15.67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12%,比2015年提高4.9个百分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8.30%;职业教育招生职普比由25:75增长至38:62;高等教育在学人数6.89万人,毛入学率50.50%。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新校区,办学空间进一步拓展。在全省率先全市域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荣获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积极贡献奖。

——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事业发展各环节各领域,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创新出台思政课改革“十个一”举措,建立市、县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守正创新办好思政课。持续举办学校体育艺术节和“琴棋书画好少年”评选等活动。创新开展两届诗词夏令营活动。积极开展全省“围棋进校园”试点工作。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落地走实,垃圾分类教材编写、“小手拉大手”打卡积分等工作经验全省推广。“十三五”期间,评选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87个,遴选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28家;173所中小学幼儿园被教育部评为足球、排球、网球等特色学校。实施中小学生阳光心理工程,工作经验在全国中小学生德育暨党建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3名学生荣登中国好人榜,宜春学子引领了“好人之城”风气之先。

——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推动全市县域之间教育事业竞相发展、相对均衡、质量提升,高考本科上线人数和上线率在全省保持高位稳定。2021年,全市普通高考一本上线8962人、本科上线22597人,较2017年分别增长55%和34%,一二本上线人数全省占比连续五年超过考生占比。坚持让教育惠及每一个孩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返尽返,残疾学生和特殊学生应入尽入,建成市青少年专门学校。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累计资助贫困学生百万余人次,发放资助金8.27亿元。支月英老师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学生资助工作在全省教育扶贫工作会上做典型发言,袁州区等3个县教体局获省政府表彰。实施中心城区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中心城区教育首位度显著提升。宜春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获评“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顺利搬迁到宜春中心城区,办学规模突破万人大关,专升本录取率超过60%;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高校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彰显。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我市连续三年在一类设区市中位列前三。

——教师队伍持续优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支月英老师获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卢青萍老师获评全国模范教师。创新教师编制管理,全市核增编制7548个,从源头上缓解了教师编制不足和资源不均问题。全市现有专任教师7.10万人,其中本科学历3.98万人、硕士0.23万人、博士293人。教师素质更高、结构更优。“十三五”期间,共补充教师1.58万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0.69万人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24.6%,评选表彰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5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2人、名师名校长省级培养对象54人。评选表彰市级名师568名、名校长93名。新增中小学特级教师17人、正高级教师49人,高校累计引进博士201名。提升教师地位待遇,改进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农村教学点教师“八个一”关爱工程和解决基础教育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等经验做法在全省推介。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坚持教育发展“四个优先”,组建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策文件。2020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总计142.36亿元,较2015年增长52.2%,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每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6%。累计投入资金60.04亿元,新建改扩建城区学校105所,优化学位16.4万个,改造农村学校3829校(次)。义务教育阶段超大班额全面消除,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得到根本改善。稳步实施教育改革。承担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调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等省级改革试点工作,整体指标进入全省前列。以教研为牵引,创新开展“订单式”教研活动,有效推进线上教育,恢复成立宜春市教育学会。全市域通过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评估,丰城市建设中部教育装备创新产业城,4所学校获评“全国最美校园书屋”称号。实现教育教学城域网全覆盖,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比例分别达100%、97.29%、99.38%。扎实推进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建设,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构建。2017年以来,在全省新一轮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先后有12县次获优秀等次。在2020年全省首次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我市名列前茅。

表1:宜春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指标

“十三五”

规划目标

2020年

实现情况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24.80

19.95

  毛入园率(%)

85.00

92.47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80.00

89.18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71.30

74.60

  巩固率(%)

96.00

96.8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8.40

16.53

  其中:中职教育

8.20

3.73

  毛入学率(%)

92.00

92.12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12.20

6.89

  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万人)

5.96

  其中:专科教育

4.00

  本科教育

1.94

  研究生教育

0.014

  毛入学率(%)

42.00

50.50

特殊教育

  在校生(万人)

0.52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8.30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8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8

10.22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省委、省政府提出教育强省战略,市委、市政府“让中心城区强起来、让县市区跑起来、让大宜春立起来”的号角催人奋进。随着教育的外部环境、宏观政策和内部治理发生深刻变化,宜春教育必须深刻把握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抓住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机遇期,应势而谋、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宜春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贡献力量。

——群众需求升级迫切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当前,我国已经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人民群众对教育有了新期待。迫切需要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打通“有没有”的最后一公里,抢占“好不好”的最先一公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公平优质的资源和服务,创造宽松融洽的环境氛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人口变化趋势迫切要求优化教育公共服务供给。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持续加速,生育政策全面调整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剧,迫切需要根据人口规模和流动趋势,推动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优化,加强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和老年教育服务,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提高教育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城市战略定位迫切要求实化教育资源要素配置。“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迈入经济蓄势跨越突破期、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期、区域竞相发展比拼期。策应省委、省政府明确把宜春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的发展目标,对接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决策部署,迫切需要教育主动融入、主动作为,为丰富城市内涵、支撑区域创新、推动宜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信息技术发展迫切要求强化教育理念模式变革。现代信息技术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学习方式,也深刻改变着教育教学的形态。目前,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迫切要求宜春教育拓展“互联网+”应用,培育教育新兴业态,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和教育数字化应用,变革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创新教育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手段,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现代教育治理迫切要求细化教育内部监督管理。十九大以来,特别是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现代学校制度和教育治理的政策性文件,教育正进入大发展、大变革、大跨越时期,迫切需要宜春教育认清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健全办学治教体系,优化内部治理结构,细化内部监督管理,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构建教育事业发展共同体,推动学校现代转型。

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教育发展新使命,必须清醒认识到,宜春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中小学办学条件存在短板,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学前教育普惠水平不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城乡、校际不平衡,普通高中发展特色不明显,职业教育学位供给和产教融合不足,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教育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

面向“十四五”,宜春教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主动适应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用创新的理念激发发展活力,用改革的办法增强发展动力,用实干的精神凝聚发展合力,努力办好宜春特色、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主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宜春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描绘好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党委政府各项事业发展的“先手棋”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风向标”,坚持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问题优先解决,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支撑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持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为先理念,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职业教育优质融合、高等教育优质内涵发展终身教育优质服务,努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聚焦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问题,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破解教育发展难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添动力、增活力。

——坚持统筹推进。准确把握新时代宜春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关键性环节和突出性问题,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力度,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整体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实现,总体实力和影响力明显提高。优质教育供给更加充分、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更加均衡、各类教育结构更加完整、教育公平更加彰显、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构建。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到2035年,市教育水平大幅提升,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全面普及15年基本公共教育。学前教育普及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明显提升,保教质量迈上新台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中小学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位配比和办学规模实现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提升,服务地方发展的专业结构更加完善;残障学生教育和康复服务得到充分保障;终身教育优质服务体系初步构建。

——育人机制更加完善。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适应学生成长规律的基础教育育人机制基本形成,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完善,以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为目标的家校社协同、大中小幼贯通、城校企互融的育人机制更加健全。

——资源供给更加充裕。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智慧校园建设基本覆盖,全面消除大班额,基本消除大校额,教育信息化资源得到充分保障,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

——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更加深入,教育督导的“利剑”作用有效发挥,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全面确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加成熟,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保障支撑更加有力。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更加多元,信息化技术融合应用更加深入。

表2:宜春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教育普及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

92.47

96.80

92.12

50.50

6.89

93.00

97.00

95.00

60.00

10.00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职业教育专科(含高专)在校生(万人)

职业教育本科在校生(万人)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双师型教师占比(%)

3.73

4.00

0

0

24.60

8.00

6.30

0.20

10.00

60.00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普通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在学研究生(人)

12.80

1.94

148

12.70

2.20

200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普通话普及率(%)

10.22

85.50

56.00

11.30

88.00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规范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努力构建配套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带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提高党外代表人士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制度机制保障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高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巩固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水平;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性培训、党务工作者常态化培训和党员轮训,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和青年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深化“双培养、两发挥”党建特色,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有影响的党建品牌,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切实让党建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引擎。

3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和政治监督,推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四责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健全党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扎实开展政治谈话,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管党治党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注重师生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师生身边“微腐败”,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视整改落实、巡视成果共享共用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抓党建失职失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巡视整改弄虚作假等情形严肃问责。深入推进“勤廉机关”“勤廉学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育为先、五育并举,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落实思政课改革创新“十个一”举措,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落实第一足球网联系高校制度,持续推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到学校上思政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完善思政课名师培养机制和荣誉体系。大力推进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不断创新和丰富德育载体。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创新,构建“四史”教育常态化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法治、国防等教育,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奋斗精神。加强国情、省情和市情教育,大力弘扬好人文化、廉文化,推动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在大中小学开设红色文化课程,用好《红色文化》教材,充分发挥宜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深入推进“红色、绿色、古色”育人实践,持续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红色走读红色研学实践红色歌曲传唱等活动,推动红色基因传承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感。

专栏1  立德树人工程

创建市级文明校园200所、思政育人先进学校50所、红色文化特色校园50所、红色研学基地10个录制红色文化线上优质课20节讲述一批红色故事,传唱一批经典红色歌曲,开展一系列红色研学实践活动选树一批红色教育名师,培育一批红色文化学生讲解员和红领巾讲解员持续开好同上一堂红色思政课。

2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建立健全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幼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课程。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立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强化劳动教育日常监测,完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鼓励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建立劳动实践场所。统筹配置线上、线下相结合劳动教育资源,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推进大中小学劳动周、垃圾分类、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增强中小学生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加强体育美育。完善学校体育美育设施,推进音体美教育教学条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程。健全“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推动足球、篮球等教学改革,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实施“水花行动”,推动各地普及游泳运动;常态化组织学生体育锻炼,帮助每个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为优秀运动员升学畅通渠道,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美育教学模式,推进艺术课程改革,丰富艺术实践活动,依托社会文化艺术资源提升学校美育水平,继续推进“戏曲进校园”“围棋进校园”等教育,持续办好全市学校体育艺术节、“琴棋书画好少年”评选等活动,培养学生艺术爱好,让每个学生至少形成1项艺术特长,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3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假期校内托管服务,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考试等管理,全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养成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巩固提升中小学生阳光心理工程建设成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支持大中小学校建设健康教育管理中心,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师,开好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课。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加强心理辅导咨询,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广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禁毒、防艾、生态文明等教育,持续开展健康学校、绿色学校创建,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4健全协同育人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万师访万家”行动,完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功能,做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校长接待日、家长志愿者等活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加强家庭教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引导家长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统筹发挥校内外各类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运动场等公益设施建设并免费向学生开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复兴少年宫等建设和管理,支持开展公益性活动。鼓励英雄模范人物、名师大家进校园、上讲台,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专栏2  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遴选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50个;建设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5个、市级劳动教育示范校200所、县级标准劳动实践场所(基地)20个,鼓励校校建有劳动教育基地(场所);实施体育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学校美育实践基地50个;实施中小学美育课外活动计划,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50所;建设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00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0所;推进儿童少年爱眼护眼行动,开展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实现学校教室照明100%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力争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以上百分点;建设市级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市、区)5个、市级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校100所建设宜春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三)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积极应对全面放开“三孩”政策,超前规划和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规范办园行为,满足人民群众“入好园”的需求。

1巩固普惠资源供给。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完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实施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补齐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板,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农村人口大村新建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补足配齐“两教一保”。落实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提升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强化课程园本化建设,推动教学游戏化改革。发挥市幼儿教育协会和《宜春幼教》平台作用,促进全市幼儿园及幼儿教师交流成长。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加大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3加强办园行为监管。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建立民办园成本监审机制,抑制过高收费。落实科学保教,加强幼小衔接坚决纠正和防范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推动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健全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积极开展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均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学龄人口监测机制,依据学龄人口变化动态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科学处置闲置校舍和设施设备。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短板,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办好必要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确保全市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宜春市中小学大班额化解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全面消除大班额,基本化解大校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班额、校额达到国家标准。

2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江西省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强化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不得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主体地位,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用好国家中小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用好监测平台,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

3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推动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镇村一体化办学,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健全常态化控辍保学机制和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办好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教育延伸,探索增加孤独症、多重残疾、重度残疾儿童等招生类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内适合就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康教融合服务。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普及推广。促进特普融合,建立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发展机制,推进送教上门、医教结合。重视专门教育,办好宜春市青少年专门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配备,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专门教育教学与管理研究,切实提高教育矫治水平。

(五)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供给,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能力,构建与新高考相适应的育人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1全面提升办学能力。完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充优质资源供给。启动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计划,推动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1所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探索建立优质高中和薄弱高中结对帮扶机制,加快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健全县中教师补充、激励机制,严禁恶意抢挖优秀校长、教师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落实新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根据学生选课需要,加强学校教室、功能室、实验室等功能性场所建设,加大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提升普通高中信息化水平。

2深化育人方式改革。适应新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落实全员培训,提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建立健全适应县域和学校实际情况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开展验证性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指导。

3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改革高中学校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探索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和艺术、体育、人文、科技等特色高中办学模式。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和特色课程建设。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衔接机制。密切高中与大学的培养衔接,扩大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权。开展特色高中创评,鼓励引导学校立足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形成“一校一品、一校一特”办学特色,激发办学活力。

专栏3  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市级保教改革实验园60所,培养市级学前教育领航者20名、学前教育指导专家40名;全市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占比达到60%。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提升40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能力,建设3000套教师周转房,按省定标准补足配齐设施设备;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小学班额不超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新建学校不超规模,小学、初中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不超过2500人,化解现有大校额,力争大校额减少一半以上;鼓励在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所办学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高的寄宿制学校;全市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占比达到40%。

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向学前、高中两端延伸。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计划,推动县中学校建设实现标准化,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

(六)推进职业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对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高地,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并举,大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对接区域产业发展战略,优化全市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适应性。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实施中职学校培基固本行动计划,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扩容提质,推进全市中职学校分级认定达标,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巩固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鼓励宜春学院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市属高职院校推进“双高”建设,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支持宜春开放大学举办中职教育,支持樟树举办中医药职业院校,支持丰城等地建设职教城(园区),支持中心城区举办与宜春特色产业相关联的高职院校,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推进宜春技师学院建设。支持政府、学校与有条件的企业等社会力量实施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推进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一体化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3+2”、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面向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育训并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依据我市产业发展趋势,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高水平职业学校深层次合作与交流,实现优质职教资源共建共享。强化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深化“三教”改革,实施职业学校“课堂革命”,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推进“1+X”证书制度,发展虚拟仿真实训,探索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职业技能、专业技能考试测试,引导所有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开展“引企入教”改革,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设置“产业教授”等创新性岗位,加快发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育人示范平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确保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数一半以上。加强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

3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发展路径与模式,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园区。积极发挥地方政府、重点产业协会牵头作用,带动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院校等组建产教融合联盟。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技术教育集团,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中医药、大数据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深度合作,推进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训基地与工作岗位对接、师资与行业企业对接,培养企业用得上、留得住的本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入职即入学”培养模式,实施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助推工业园区一线劳动者和各行各业从业者学历提升与职业成长。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建立乡村振兴院系,大力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和农业生产经营人才。

4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坚决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不合理用人导向,推动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务职级晋升政策,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落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有关政策,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赋予职业学校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校企合作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组合式激励政策,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按规定给予支持,鼓励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产教融合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职教集团和实训平台等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投入渠道。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技能大赛成绩突出选手的表彰奖励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厚植崇尚技能的文化氛围。

专栏4  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创优工程

到2025年,建成A级中等职业学校2所、B级中等职业学校4所,其他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C级以上标准认定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10家,获省级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5家,培育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1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引进办好一所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

建成1个省级骨干职教集团1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批特色产业学院;建设省高水平专业群4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业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创建省级教学创新团队8个;建成省级职业培训基地1个,每年培训各类人员3.6万人次;创建产学研创新平台5个。

(七)推动高等教育优质内涵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水平,引导高校分类发展,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校争创全国同类院校一流水平。

1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推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特色办学,整体提升宜春应用型人才培养层次。支持宜春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高校,支持其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工作,全力推进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建设,争取更名“宜春大学”。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申办“宜春职业技术大学”整合优化全市师范教育资源,支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突出师范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争取升格为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院校发展。支持宜春开放大学发挥成人教育优势,探索成人职业教育培养方法,助力解决企业员工“工学矛盾”问题。策应南昌“大都市圈”建设,积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落户宜春,承接南昌等地高等教育资源向宜春转移。进一步丰富高校类型。推进在宜高校扩容增量,完成市属高校新校区办学。推动全市形成专业硕士、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本科、高职高专一体化的高等教育体系,积极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2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高校办学的服务社会导向,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在宜高校主动对接宜春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围绕新能源(锂电)、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富硒农业、文旅产业、大健康、中医药等新兴产业,积极构建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在不同领域争创一流,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加大对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支持力度,突出学科特色,培育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力争获批若干个省级一流学科。注重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融合,统筹资源配置,推进学科和专业建设。合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做强主干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推动专业差异化有序发展,优化师范类专业的培养层次及类别,支持在宜高校办好本科、专科层次师范教育。不断提升专业内涵助力宜春市重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布局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和应用学科专业建设,将80%以上的新增专业建设成为与省市战略新兴产业相关的应用型专业,逐步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探索成立宜春市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学科专业发展研究,动态调整我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学科专业,遴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急需的市级重点建设专业。

3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高校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构建大思政格局,推动“三全”育人。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支持宜春学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双万计划”建设,力争实现国家一流专业零的突破打造精品课程,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新增若干门国家一流课程。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育人,加大教学成果的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教学成果零的突破。对标对表各类评估、专业认证,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对于在宜高校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学科、一流专业、高水平专业(群)、国家级一流课程以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给予经费支持。

4构建城校共生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政府引导,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的产学研用合作模式,不断提升高校办学定位的适应度、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紧密围绕宜春市“一核三区五基地”区域创新格局,支持高校对接产业需求,联合企业、科研院所等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推动资源共享,力争在关键技术环节取得突破。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各高校依托优势学科专业,组建若干现代产业学院、未来科技学院和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院。支持宜春学院附属三级医院建设,支持三甲以上公立医院作为附属医院融入高等教育办学体系,实现医教协同发展。推动设置师范专业的院校校地共建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加强理工农林类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高校技术交易机制,打造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让更多创新成果在宜转化落地。支持高校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聚焦党委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培养一批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产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完善创业政策环境和创业基地建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与服务,进一步优化引才政策,为本市高校优秀毕业生留宜工作创造条件。鼓励各县(市、区)与高校共建院系,不断加大高水平人才的引育力度。

专栏5  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

力争宜春学院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省级一流学科1~2项;力争实现国家级一流专业零的突破,争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2项;建设10个省级一流专业和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省级一流课程30门围绕宜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要,遴选市级重点专业50个重点建设现代产业学院12建成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10个,打造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获省部级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励重要成果。

(八)构建终身教育优质服务体系

搭建平台,扩充资源,完善机制,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

1推动终身教育平台建设。发挥普通高校、成人院校举办高等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尝试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推进宜春开放大学易地搬迁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县级开放学校转型和设立,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发挥县级中职学校在职业培训、技术推广和社会生活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和社区学习中心建设,创新“互联网+”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服务模式。利用各类资源发展老年教育,解决老年教育经费和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完成宜春市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和搬迁工作,擦亮“全国示范老年大学”品牌,实现县级老年大学全覆盖。

2加强终身教育资源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充实学习系统资源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多方参与、多种形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

3完善终身教育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同、院校支持、社区融入、市场介入和群众广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机制。利用江西省终身学习系统,建立健全终身学习成果积累、认证、转换、检测评价机制,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终身教育决策服务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弱势人群就业技能教育服务。激励各行各业英模自主学习。完善终身学习激励政策,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制度环境。

(九)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师资供给结构,创新和规范教师管理,持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和地位待遇,大力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强化教师队伍法治和纪律教育。持续开展师德典型选树宣传,丰富支月英师德品牌内涵,讲好宜春师德故事。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通报师德失范行为,健全多元监督体系和教师信用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监测和分析评估,推动组建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探索建设师德涵养基地,不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科学性和实效性。

2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大教师培养和专业发展支持力度,办好市属高校师范教育,推动设立宜春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校(园)长队伍研修,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建设宜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推动县级整合资源,建设县级教师管理中心、教师发展机构,加强教师本土化培养培训力度。大力实施卓越教师2.0计划,培植一批有影响的教研团队、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工作坊,发挥“卓越校长”“卓越教师”等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加快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健全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机制,培养工匠师傅。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力度,积极参与省“双千计划”“青年井冈学者奖励计划”、远航工程、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教学名师培养工程等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创新引才引智机制,支持高等学校赴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到校全职或兼职任教,全面提升高校教师供给水平。

3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建立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走教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施市域内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探索培养初中毕业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教师,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初次配置质量。建立思政、德育、美育、劳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和招聘机制,加大农村教师定向培养统筹力度。完善教师年龄、性别、学科等数据动态检测和运用,建立教师需求配置预警机制,逐步缓解教师城乡、校际、学科、性别等结构性矛盾。支持市属高水平应用型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立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4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统筹存量编制资源。继续完善全市统一管理、统筹调配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可持续编制保障。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补充制度,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提高教师入职标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适应新高考和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要求,适度增加普通高中教师编制。稳妥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级制度改革,推动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健全教师岗位、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完善“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落实高校人才编制备案制管理,扩大高校引进人才自主权限,深化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配足配齐专职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

5提升教师地位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同工同酬。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协调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中小学班主任、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教师倾斜。完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学校自主确定分配办法。加大教学岗位绩效工资激励力度,落实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奖励绩效,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大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落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地位。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推行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正面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持续开展卓越教师(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评选表彰。制定教师优待办法,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等优待政策,巩固农村教学点教师“八个一”关爱工程成果,支持高校建设人才公寓。依法保障和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落实民办学校为教师缴纳“五险一金”等政策。

专栏6  教师队伍奠基铸魂工程

建设市级师德涵养基地10个;培养市级骨干教师500人、学科带头人200人;培养市级中小学名师100人、名校长50人;评选卓越教师60名、卓越校长20名;建设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个左右,培育建设市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左右建设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0个,培养市级教学名师和技能大师50名左右,实现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0%;高校建设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10个,培育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0人左右。

(十)推进智能时代教育创新

坚持市级统筹和特色应用相结合,加大教育新基建投资力度,推进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应用,构建市、县、校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

1加快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专网规范管理,推动“IPV6”规模部署和5G提速,打造高速稳定、绿色安全的网络学习环境。推进校园智能化改造,全面建成校园无线网络,实现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建设宜春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全面支撑“教、学、管、评、测”等教育环节,基本建成泛在开放的学习环境。实施“智慧校园”全覆盖工程,建立数字校园环境、教育资源、信息服务云管理模式。对接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级教育资源分中心,构建新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运行机制,共建共享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本科线上一流课程等优质资源,推动高校科研实验室和科研资源智能化升级。

2深化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推动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创新基础教育教学模式,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推进“三个课堂”在中小学的常态化应用,扩大“智慧作业”应用覆盖面,普及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推进个性化、精准化教学。深入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教学应用,打造沉浸式、智能化、泛在化的新课堂。加强信息系统整合和集约化管理,创新教育政务服务和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校务服务”,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用户选用”的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供给机制,推动统一运维保障。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建设教育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提升教育数据治理能力。探索基于数据的学生评价改革,创新评价工具,全面支撑教育管理、师生评价、区域教育综合评价。推动学生综合素质数字档案在招生中的创新应用。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推进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推动高校实施基于信息技术支撑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推动线上学术文化国际交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完善公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3提升师生信息技术素养。推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和绩效考核,激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内生动力。推动信息化教学能力纳入师范生培养方案,打造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创新型教师队伍。继续用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级培训资源,统筹高校、地方和企业多方资源,探索“互联网+教研”培训模式,推进分层次、分区域信息素养培训。继续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团队的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升管理者和技术队伍业务水平。探索将信息素养纳入教师招聘考试内容。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培养学生信息思维、信息技能、信息规范、信息伦理等,将信息技术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核,提升学生数字化学习实践能力、信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推动编程和人工智能等纳入教学内容。

4强化教育信息化保障。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领导体制,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业务应用推进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主体责任,确保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探索建立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建立过程化网络安全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等保测评”2.0全覆盖。充分依托江西教育网络安全应急中心,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加强教育网络信息内容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强在线教育产品和教育类APP监管,促进在线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构建绿色上网防护体系,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教育信息化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信息化运维经费。完善信息化多元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市、县经费分摊机制,拓宽教育信息化经费渠道。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宣传机制,营造教育信息化良好发展氛围。

专栏7  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建成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高速的教育专网;建设市级智慧教育、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管理、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学习等平台;建设智慧校园示范校200所实现中小学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100%;建设“名师课堂”500个、“名校网课课堂”实验校100所;培养涵盖各学科的信息技术应用教学专家200名;开展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每年培训200人次;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年培训10000人次;在中小学开设计算机编程、人工智能等课程;建成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评价系统乡村小规模学校“专递课堂”覆盖率达100%,教师使用信息化设备授课课时达到周课时的70%以上。

四、深化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稳妥推进教育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按照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构建科学评价机制。制定实施我市“1+N”教育评价办法,构建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建设全市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全要素、多元化教育评价。注重教育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教育评价政策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选人用人观。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美育、劳动教育等考核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深化统一高考改革,推行“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实施“3+1+2”选科模式,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建立和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落地实施,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加强宜春市教育考试中心建设,推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及职能整合,加强招生考试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站式”考试服务平台,提升全市考试服务水平。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管理,增强考试实施及允许条件保障。

(三)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新体系。完善督导工作规程,落实督导条件保障,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动对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推动县级政府建立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制度。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开展校(园)长任期综合督导。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市级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市级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督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督导人员履职能力。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制度,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四)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研究改革

发挥教研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成长的功能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引领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全体教师基于课程标准的教书育人能力推动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建立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导向、有地方特色的科学评价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监测信度,健全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宜春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建设,优化教研队伍,推行“高中校际联盟、初中分片集中、小学镇村一体”的教研模式创新教研机制,充分发挥学科中心组和名师、卓越教师等作用,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视导制度改进教研方式,完善以“订单式”教研为主要形式的教研制度,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智慧教研新方式加强中小学与教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市教育学会平台,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教育成果评选。整合和有效利用各类资源,为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学习等校园普法活动,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教育行政部门政务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教育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扎实做好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教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强化审批和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控制对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等事项。健全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创新质量评价和监管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议事协调组织效能,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支持高校开展人事管理、绩效工资、经费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促进产教融合。完善师生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健全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园欺凌”和“校闹”。

(六)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扶持,因地制宜研究设立并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落实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依法依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加大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力度,规范举办者变更审批流程。用好省级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度。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制定和修订完善章程,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职工民主参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监测和通报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制度和不良信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

(七)扩大教育开放合作

围绕重大区域战略,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长江教育创新带、赣湘边等区域合作交流,参与区域内创新资源开放,搭建共享互通平台,构建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攻关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新机制。支持市属高校开展联合办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访学、学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支持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所合作办学,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探索校企合作对外推广模式新思路,发挥文化优势,构建后疫情时代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感知体系,打造“留学宜春”品牌。积极参与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合作,不断扩大宜春文化影响力,向世界讲好宜春教育故事,推动宜春文化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内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开展多渠道对外教育与文化交流。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八)助推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接续推动乡村教育全面振兴。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体制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县域高中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水平。持续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发挥其在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平台作用。教师招聘向农村倾斜,优先满足乡村学校教师需求。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加快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引导优秀毕业生投身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乡村困难学生的帮扶,全面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职能,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民族村学校建设,关心少数民族学生。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农村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

(九)助力中心城区强起来

落实市委市政府让中心城区强起来战略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教育提升,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教育,发挥中心城区教育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基础教育创品牌,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网点布局,持续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深化学校管理机制改革,完善考评奖励机制,通过优化管理、教师交流、联合办学等方式,推动市区一体、城乡联动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打造一批品牌名校,让基础教育更优推动职业教育补短板,持续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扩充,积极引进符合宜春产业布局和劳动力需求的职业院校。支持组建赣西职教联盟。结合专业对接产业,加大对锂电新能源、中医药等方向专业的支持力度,让职业教育更“香”推动高等教育扩资源,持续推进宜春学院、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不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快高等教育资源在中心城区集聚,让高等教育更强。围绕凸显中心城区的中心地位,发挥各类教育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教育考试中心、教师培训中心、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等若干“教育中心”,提升中心城区教育首位度和知名度,让中心城区更旺

(十)健全教育风险防控机制

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教育工作全过程。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防范重大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风险,牢牢掌握教育系统政治安全主导权。严格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做好安全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开展防溺水、交通等安全教育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巩固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提高学校安防设施智能化保障水平。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涉校涉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健全师生保险保障机制,保障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加强教育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个人极端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建立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保证规划落实的工作合力。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问题导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高效推进规划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

(二)强化经费保障

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落实各级政府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全面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健全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拨款和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贯彻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激励社会扩大教育投入,吸引社会捐赠。调整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校际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学校设计规范,严禁超标准建豪华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强化教育经费监督管理,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全面分解本规划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各级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市教体局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共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各县政府和有关高校要结合本规划,制定本地、本校的发展规划,抓好组织实施。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推动规划贯彻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教育宣传,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宜春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和未来发展前景,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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