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十四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已于2021年8月30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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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十四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宜春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指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强调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宜春市“十四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对推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宜春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章 立足新起点 开启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思路,保持定力、迎难而上、奋力攻坚,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让社会治理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是以“平安”为先,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全国“两会”等敏感节点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实现了“六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未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涉稳事件。2020年全市信访总量“三下降一上升”,即:进京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34.2 %、39.3 %,赴省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21.1%、38%,来市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3.1%、2.5%,网上信访数同比上升37.5%。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我市是全省唯一一个进京非接待场所零登记的设区市,得到了省领导批示肯定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表扬。
二是以“创新”为要,探索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警务体制改革等,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警(辅警)”制度落实。健全政法单位与水电油气、学校医院、金融单位等行业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壮大各类治安防控力量。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村(社区)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议事协商载体。围绕市域社会治理需要,先后出台《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宜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宜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是以“整治”为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平安宜春建设卓有成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先后出台了15个行业领域打击防范黑恶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管总”机制,以及52个具体机制。省扫黑办将我市探索出台的《关于创建行业领域扫黑除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转发至各地学习借鉴。我市创新制定“打财断血”办案指引、规范推进“黑财清底”的做法被全国扫黑办工作简报第252期专题刊登。2020年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0%,八类案件数同比下降9%,侵财类案件数同比下降21%,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百起案件抓获数、百条线索抓获数均列全省第一。2020年上半年平安指数93.37,位居全省第3位,第三季度平安指数93.78,位居全省第1位,第四季度平安指数94.81,位居全省第1位。全市公众安全感指数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公众安全感位居全省第5位。
四是以“强基”为要,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春。宜春市作为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城市,大力加强各级综治中心基础硬件和机构人员建设,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质效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打造集智能化、专业化、系统化于一体的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建成治理事项监管中心、民安民生服务中心、数据分析研判中心、风险评估预警中心、决策调度指挥中心“五位一体”的实战平台。平台已汇聚接入公安、网信、司法、民政等28个部门和“雪亮工程”视频平台的数据,联网应用成效明显。2020年全市通过各级综治中心上报事件101341件,办结99822件,办结率98.5%,有效推动市域“守护平安、服务民生”各项任务落实。
五是以“服务”为本,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治理和社会组织孵化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网格化服务管理不断精细,按“一个网格一个党支部(党小组)”要求,把党组织建立在网格上,把社会组织力量注入社区治理。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强大的基层社区网格,我市仅用9天时间就基本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用39天时间实现106例确诊病例全部出院“清零”,是全省第一批清零的设区市,守住了无一例死亡病例、无一例医务人员感染的底线。
六是以“和谐”为贵,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探索完善富有我市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指导意见》,探索创新基层综治中心与法院衔接联动的一站式解决纠纷机制,分行业、领域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建设。基层调解品牌有创意、有特色,涌现出上高县“祠堂说事”、奉新县“老娘舅”专职调解、靖安县“金才调解”“老兵调解室”、铜鼓县“和安庭”、樟树市刘公庙镇“老卢调解工作室”、万载县鹅峰乡“缘桌”调解、袁州区珠泉街道一机社区“三联管家”、第一足球网崇文社区“网事360”治理等富有地方特点接地气的基层调解品牌,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以上;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题53.72万件,满意率达97.72%。
在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的同时,我市社会治理机制建设方面仍然需要改进。一是建设理念上,有些地方在社会治理机制建设探索中对法治理念把握不够严谨。如“红黑榜”的设立不够严谨;二是建设主体上,个别地方对社会治理、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落实重视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体的衔接联动不够;三是建设目标上,有些地方在确立基层社会治理目标时未能充分结合实际;四是建设力量上,法律专业性人才缺乏,执法人员不足;五是建设手段上,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数据壁垒亟须打破,信息共享和深度应用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将发生深刻变化,总体上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编制我市“十四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要以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确保未来五年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一是市域直面基层一线,直面社会治理各类问题,具有快速研判信息、广泛调集力量、紧急协调处置的天然优势。市域处于国家治理的中观层面,是宏观与微观的转承点,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较多行政资源与较强执法司法能力的综合体,具有解决重大矛盾风险的资源力量和统筹能力,可以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是社会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治理层级。
二是市域社会治理长期以来面临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重大矛盾纠纷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诸多风险,市域社会治理任务繁重,必须充分利用党委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发挥协同作用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三是市域社会治理处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和疫情防控提出的新要求之下。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这条主线,我市树立了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的奋斗目标,市域社会治理必须按目标要求,推动民安民生幸福指数再提高。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看,市域社会治理组织动员、协调配合、应急处置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要牢固树立“平战结合”理念,建立平战结合体制和平战转换机制,提升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治理能力。
第二章 树立新理念 谋划新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的短板和弱项,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探索具有宜春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开创平安宜春建设新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作为社会治理的首要原则,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着力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到社会治理具体实践之中。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加快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始终把保障改善民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把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大力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不断完善服务中增进人民福祉、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始终把全面深化改革、解决突出问题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更加注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创新实践,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依法治理、德法共治。始终把坚持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依法调整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社会行为、破解社会难题。
坚持多元共治、共建共享。始终把各方协同参与、全民共建共享作为社会治理的着力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动员和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
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始终把治理工作、治理成效落到实处作为社会治理的突破口,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力量资源,重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和力量向基层转移,促进政策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倾斜,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科技支撑、信息共享。始终把科技力量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强调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突出精准精细精致,打通部门单位之间信息堡垒,推动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
第三节 基本思路
树立开放共治、包容协商、系统融合、精细精致的科学理念,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治理要素的深度融合,达成精准、精细、精致的治理目标,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引领力。
理顺纵向架构,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县(区)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统筹力。
强化系统治理,突出齐抓共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体制,增强市域社会治理聚合力。
推进方式革新,坚持五治并举,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先导、自治基础、科技支撑的作用,强化综合治理,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宜春市市域社会治理主要目标是: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机制更加合理,体系更加完善,手段更加智能,服务更加精细,社会更有活力。强化系统治理,突出齐抓共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强化源头治理,聚焦突出问题,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强化综合治理,坚持五治并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强化特色治理,围绕地方特点,建设有宜春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会领域党的建设更加深入,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明显提高。以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面覆盖,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社会建设更加深入,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明显提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健全社会诚信和社会责任体系,积极开展社会文明引导活动。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严格依法规范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
社会治理更加科学,城乡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城乡管理精细化水平。
社会服务更加完善,民生保障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提高服务水平,基本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持续发展、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服务供给,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供给的社会服务模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社区服务体系全面覆盖。
社会动员更加广泛,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水平明显提高。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动员公众有序参与,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基本实现志愿服务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水平明显提高。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衔接联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机制,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
专栏1 市域社会治理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目标 |
1.党建 |
社区党组织覆盖率 |
100% |
网格党支部或党小组建成率 |
100% |
|
“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覆盖率 |
100% |
|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 |
100% |
|
2.社会稳定 |
矛盾纠纷化解率 |
≥95% |
重大决策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 |
100% |
|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成率 |
100% |
|
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建成率 |
100% |
|
市、县两级“心理人才库”建成率 |
100% |
|
3.社会治安 |
平安建设满意度指数 |
>96% |
十万人命案发案率 |
<0.65 |
|
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全覆盖 |
100% |
|
村(社)区平安建设功能完备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配备率 |
≥90% |
|
“雪亮工程”建设覆盖率 |
100% |
|
“智能安防小区”完成率 |
100% |
|
4.社会服务 |
乡镇(街道)、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 |
100% |
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覆盖率 |
≥90% |
|
村(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覆盖率 |
100% |
|
每个网格专(兼)职网格员个数 |
≥1 |
|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90% |
|
5.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系统 |
100% |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调控应对机制 |
100% |
第三章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用好系统思维,树立系统融合理念,提高统筹谋划能力,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突出齐抓共建,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市域社会治理向心力。
第一节 全面完善党委领导体制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调动各部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积极性。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和各方面。
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列入党委重要日程,认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健全落实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项组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全面落实的作用,健全平安建设责任分担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党组织有效嵌入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局面。
第二节 全面完善政府负责体制
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战略、政策、规划、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构建指挥高效、反应灵敏、行动有力的市域应急管理体系,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鼓励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健全完善社会治理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着力提高市县乡三级政府运行效率,推动扁平化管理,将更多财力用于民生民安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治理风险。厘清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社会治理权责,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条块协同机制。运用重点项目建设和年度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手段,加强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平台建设,推动各级各职能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第三节 重视民主协商
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在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召开会议、网络征集意见、咨询协商等,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多协商、广协商、真协商。及时回应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加强政民互动。
第四节 加强社会协同
注重发挥社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积极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社会组织依法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完善激励、惩戒和退出等制度机制。健全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利用技术、数据、人才优势参与社会治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市域内社会组织综合监督,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二是明确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三是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健全市域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在市级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提升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率和活动场所覆盖率。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组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四是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节 充分扩大群众参与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创新组织化管理和联络动员的制度机制。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网络空间以及自由职业者等新兴群体的群众工作,构建“社会共治圈”。
一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的比例,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二是健全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深化平安宜春志愿服务行动,发挥平安志愿者协会组织作用,壮大专职治安巡防员等群防群治队伍。三是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四是创新社会力量组织发动方式,通过“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个人调解室、法律法学工作者咨询服务站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搭建参与平台。五是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发动党员、社区工作者等“进群”,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
专栏2 市域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
1.平安志愿者协会 |
支持平安志愿者服务组织发展,健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建立平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高经常性开展平安志愿服务人员占常住人口比例,依托综治中心,开展包括维护公共安全、组织治安巡逻、化解矛盾纠纷、关爱特殊群体、开展平安宣传等方面的志愿服务。突出宜春志愿服务特色,推动基层志愿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站等,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细化社区志愿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本市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协调保障机制,在大型体育赛事、文化交流和展会等活动期间,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城市运行、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
2.见义勇为基金会 |
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作用,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进一步细化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报、审批、公示等程序。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
3.社会治理研究团队 |
充分发挥宜春学院、市委党校等师资优势和教研专长,积极争取各方面专家的“外脑”支持,建立社会治理研究团队,通过项目形式进行协同作战,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理论建构、评估体系研究,夯实理论支撑,强化人才培训。 |
第四章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
强化源头治理,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核心,夯实基层基础,健全体制机制,关口下移、力量下沉,通过建立源头共管机制、发动群众自治、科技支撑全域动态监测,构建起严密的源头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矛盾纠纷。
第一节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大安全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统筹推进各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
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落实高校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做好重点人群的综合服务管理,健全完善重点人信息库、教育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息库。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依法取缔和打击“精神传销”有害培训。
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完善经济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建立防范化解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等长效机制。
第二节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建立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主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大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和行业乱象。
二是保持对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密切跟踪市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以及食药环等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提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能力。建立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
三是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提高主动防控能力,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加快建设“雪亮工程”和智能安防小区,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紧密衔接的地面、空中、网上防线,打造高效联动的核心、外围、远端防线。紧盯重点区域、部位,健全民航、高铁等安检制度,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科学调配公安干警、辅警及群防群治力量,结合实际,提高街面布警比例和管事率,建立不低于常住人口1‰的专兼职平安巡防队伍。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创新完善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制度机制,织密社会治安的天罗地网。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统筹制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政策措施。加强市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市、县两级建立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控和有奖监护,严防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加强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法人或负责人责任。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物流安全管理。
第三节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创造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办法,实现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平安指数体系,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根据省里有关预警的规定,开展矛盾纠纷三级预警。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民情家访日记制度,完善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有效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调解制度。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完善推广上高、高安等地调解平台建设经验,推进市县乡三级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提供“一站式”化解纠纷服务。建立新型调解组织培育孵化、调解组织管理和调解员培训工作平台。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与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对接,充分利用视联网系统,开展网上调解、网上仲裁、网上协商、网上咨询等工作。
三是坚持联调联动、多元化解。构建诉调对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行调对接、专调对接、仲调对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市、县两级综治中心开辟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快速通道,保障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效力。
四是开展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诉前。推进家事、物业、生态旅游、道路交通、金融等专业速裁法庭建设,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构建市域内预防“民转刑”案件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节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
一是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建立军地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
二是加强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措施。强化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预防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快重点产业安全监管改造升级,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是健全三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件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市、县两级建立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乡镇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
第五节 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不断创新丰富基层社会治理内容和形式,实现多元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理顺基层治理体制,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进对乡镇(街道)赋权赋能,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制定协商事项清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
二是建立平安建设责任分担机制。科学界定和合理分配各层级、各部门风险管控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履行源头预防本领域内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园区”“平安医院”“平安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健全市域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落实综治督导机制,完善差异化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把相关工作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与领导干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和奖励惩处挂钩。建立平安建设奖惩政策,对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及时奖励。将平安建设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和绩效考核,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制度。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建设,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建设并打通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健全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更为精准及时地提供公共服务。
四是建设市域法治实施体系。市域内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交通安全、教育考试等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市域落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市域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五是大力提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绩效。推进建设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五心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加强基层综治中心人员队伍、基础建设等,强化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同级综治中心,实现市级层面社会治理数据共享。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及实有房屋等基础数据有效性占比不低于90%。建立组团式服务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教体、城管、卫健、人社、民政等单位派员入驻。建立健全综治中心民安民生事项的收集流转交办督办和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信息日评选、周调度、月通报、季约谈、年评比等制度,开展各级综治中心建设等级化评定。
六是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强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党建工作,持续开展网格巡查、事件上报。在市域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运用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网格员动态采集人口、房屋等基础数据,并实时更新。探索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方面网格化工作机制。深化社区警务战略,“一社区(村)一警(辅警)”100%覆盖,有条件的区域利用社会力量,组织培训志愿者作为有效补充力量。建立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融合。
第六节 健全网络社会治理体系
提升网上服务群众能力,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净化网络空间,打击遏制网络犯罪。
一是积极适应网络斗争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健全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共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跟踪掌握市域舆情,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生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服务。
二是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政民互动。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赣服通”运行管理,推动实现便民惠民利民最大化。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处理反馈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
三是深化网安警务室等建设,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依法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监管,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净化网上政治生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处理。加强政法网军建设,建设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
四是完善市域互联网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网民监督举报机制,建设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市域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借鉴“网上枫桥经验”,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馈机制。推进社区、网格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建立诉求收集、解决、回应等机制。
专栏3 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
1.综治中心实体化平台 |
深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建设、等级化创评,推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人员配齐,村(社区)综治中心的社会治理与综合服务管理功能齐备。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辅决策、智能监管、智能服务、公众参与等功能。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
2.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 |
按省标要求,及时调整优化网格,推进各类网格多网合一。加强网格建设,推进网格党建工作,持续开展网格巡查、事件上报。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 |
3.应急综合指挥平台 |
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的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推进物联网应用,加强风险相关社会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加强相关社会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公共安全风险预警技术方法体系,加强多源异构数据的全方位、快速、动态采集、传输、分析技术与方法研发。 |
4.“政法网”和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
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建设,建设“政法网”和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快解决政法各系统平台对接、信息流转、操作便捷等问题,使案件全链条全闭环上线办理。 |
5.市域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 |
加强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救援体系。健全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管理办法手段,着力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 |
6.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
推进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
7.“一站式”调解平台 |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健全完善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风险联动调处机制。建立完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学校意外伤亡、山林权属、土地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 |
8.重点人员智能化管控平台 |
积极探索重点人员智能化管控的有效方式,完善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控和有奖监护制度,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等,建立实时的动态轨迹线路。 |
9.中心城区智慧快递管控平台 |
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100%落实实名登记,实现对邮件、快递的智慧管控,确保寄递物品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查究。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防护管理制度要求,确保寄递信息网络安全。 |
10.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
建立平安建设责任分担机制,科学界定和合理分配各层级、各部门风险管控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履行源头预防本领域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园区”“平安医院”“平安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 |
第五章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之路的实践结晶,也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要守牢政治引领制高点,抓细法治保障关键点,选准德治先导结合点,夯实自治基础立足点,撬动智治支撑创新点,强化综合治理,坚持五治并举,以“五治”促“共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第一节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思想高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既具有强大的真理说服力、实践指导力,又具有强大的思想引领力、精神感召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二是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不懈追求,引导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三是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各级党组织建设,使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成为更加坚固的“堡垒”。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更多人积极投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第二节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贯彻实施民法典。各级各部门抓紧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形成止、修、废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法规规章,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
二是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市域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三是建设规范严密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人大每年对社会治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视察等监督活动。政协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探索完善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法治思维。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用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第三节 发挥德治先导作用
一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滋养作用,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深度挖掘我市红色文化,创新德治新方式。
二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因地制宜加强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建设,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发挥乡贤能人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监督和奖励机制,弘扬公序良俗。
三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数据归集管理共享运用,推动信用数据治理水平智能化、信用体系基础设施智慧化、信用监管方式创新化,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树立诚信品牌,高质量建设“信用宜春”。
四是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五是推进道德领域宣传评议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主阵地作用,讲好“平安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在村(社区)全面推进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
第四节 发挥自治基础作用
一是明确基层自治权界,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借鉴制定“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限制事项清单”的做法,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二是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和载体,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100%的村(社区)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
三是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事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节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运用现代科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逐步打造“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把体制机制变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起来。
一是完善市域智能化建设制度。紧密结合“云上宜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推进社会治理多网融合。明确市级层面统数据、管数据、保安全的主责,执行统一标准。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覆盖全域、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灵活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社会治理有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
二是推进“雪亮工程”及基层社会治理技防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全市范围内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全市二类、三类视频资源整合联网共享。加快推进乡镇社会治理技防智能化建设,落实“行政村至少5个监控点、自然村主要路口2个监控点”要求。
三是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按照三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新建的住宅小区必须严格按照智能安防小区的标准来建设,技防系统的建设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推进智慧社区与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的信息互通、业务融合,并接入公安“雪亮工程”指挥平台,通过前端设备的“智能化”采集,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实有人口精确定位、精准服务。通过示范社区的便民服务窗口以及政务新媒体,利用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人群,特别是为不会使用互联网的老人服务。
四是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建设市域跨部门大数据中心平台,在市级层面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拓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辅决策、智能监管、智能服务、公众参与等应用模块,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促进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内外融通,提升市县乡综治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实战效能,并向网格员等一线人员延伸,实现对各类事件实时监测、分流处置、跟踪问效。
五是推进智能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产品开发与应用的全流程监管,建立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对新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深入研判,加强技术运用过程中对个人隐私等的保护,提升应对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探索智能技术合作开发机制。
专栏4 市域社会治理智治支撑建设
1.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 |
打通信息壁垒,通过市域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统合各类平台,进行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归总,推进社会治理多网融合。 |
2.综治视联网建设 |
大力加快综治视联网建设,科学设点,深度运用视联网技术,加大应用力度,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建设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频云平台通信网络。 |
3.二类、三类视频资源整合联网共享建设 |
通过数据类型兼容、接口统一,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二类、三类视频资源整合联网共享,以防控智能化提升技防建设水平。 |
4.乡镇社会治理技防智能化建设 |
协调各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行政村至少5个监控点、自然村主要路口2个监控点”要求,实现乡镇技防智能化零缝隙、无死角。 |
5.城镇住宅小区智能化建设 |
实现“智能安防小区”全覆盖,落实标准,加强指导,严格验收,全面提升“智能安防小区”的品质,确保采集到的信息数据能够进行传输和比对。加强社区民警与物业公司对接,形成联动。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能小区,提升小区安防能力。 |
6.铁路沿线的视频监控等智慧护路系统 |
建设视频监控、高空瞭望、耕牛定位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护路系统。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引入铁路护路工作,集视频监控、高空瞭望、耕牛定位、周界防范、入侵报警、广播喊话、手机APP等多功能于一体,打造“科技人防”的防护体系,推进智慧护路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联动机制,提升智慧护路成效。 |
第六章 建设有宜春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设为指引,结合本土实际,强化特色治理,围绕地方特点,进行一系列创新性、探索性的实践,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建设有宜春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针对经济社会转型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的紧迫现实,发挥我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较好的基础,大力加强卫健系统、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合作,合理设置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设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在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人社等重点单位推进。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普遍开展心理教育服务。所有乡镇(街道)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相关工作开展,辖区100%有精神专科医院、40%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公益热线或通过其他网络、APP、公众号等途径,搭建市级心理援助公益服务信息化平台。
二是加强重点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完善工作体系、工作网络,根据不同人群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加强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是健全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培育心理咨询队伍,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其为村(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坚持疏解引导、培育心态。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以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为终端依托,采用“互联网医疗”的模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及专业社会工作者。
第二节 探索红色治理体系
红色基因是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锤炼的先进本质、思想路线、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一切阶级政党的鲜明标识和政治优势。传承红色基因提高治理效能,就要坚守初心使命,就要坚持与时俱进,就要坚持改革创新,就要坚持党建引领。
一是做亮“红色治理”品牌。发挥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将红色基因、红色元素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让红色治理成为显著特征和闪亮品牌。
二是开展“红色治理”研究。发布项目或课题,助推治理经验总结研究,推动红色文化开发传播,构建富有宜春特色的红色治理体系。
三是依托市委党校等培训阵地资源,大规模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锻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基层干部队伍。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绩评价和考核的制度设计,推动社会治理队伍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五是加强党建引领,探索“党建”工作模式,实施“旗帜网格”工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六是创新红色基因与基层德治相融合的新途径。有效发挥红色基因与德治教化的作用,注重利用传统乡村文化助推、提升基层社会道德水准。
第三节 建设综合执法联勤联动现代警务体系
针对市区扩容延伸、警务资源不足、警务效能不高等现实状况,大力构建“警力集约化、职能多元化、勤务高效化、服务亲民化”的综合执法联勤联动现代警务体系。
一是以完善制度为基础,规范警务机制运行。总结警务机制改革实践经验和不足,完善街面(路面)综合执法警务机制、街面(路面)综合执法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提升制度效率。
二是以警务联动优化不同警种业务流程,实现人员、数据、平台共享共用,促进治理大联动,推动建立实战化、智能化、高效化、扁平化的现代警务指挥体系。
三是实行闭环式运行和信息化勤务模式,警情处置源头发起、相关分中心有效承接、信息处理总结反馈,实现警务工作纵向贯通一体化、横向融通合成化,各类警务要素和警务资源聚焦实战、服务实战。
四是探索建立警情舆情处置一体联动、合成作战、情指一体运作、重大案(事)件应急联动、重大信息归口管理等一系列运行机制,整合各类警务资源和破除共享互联瓶颈,确保数据共享、技术同步、信息互通、情指相融。
五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不断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深度应用,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专栏5 市域社会治理特色项目建设
1.心理服务平台 |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建立心理人才库,专业人员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提供公益服务,实现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晓率达到70%、50%。 |
2.心理援助平台 |
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搭建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心理服务热线,开展专业性服务。针对服刑人员、青少年、空巢老人等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提升社会心理健康水平。 |
第七章 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规划落实
深化对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强化各类保障措施,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党委领导 完善政府负责
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领导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列入党委重要日程,推进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市县两级公共财政切实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
第二节 加强统筹协调 健全联动衔接
健全调度会商、督查通报、挂牌督办等制度,整体推进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平安宜春建设迈上新台阶。健全完善社会治理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厘清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社会治理权责,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条块协同机制。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等的衔接,加强宜春市各部门及各街道组织制定和实施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间的协调,提高规划的执行效率。
第三节 加强项目建设 争取政策支持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逐项分解规划任务,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推进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约束性和实效性。明确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新变化。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出具体方案、工作措施、进度表,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统筹政策资源,用足、用新、用活国家支持市域社会治理或试点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支持。
第四节 加强目标管理 强化监测评估
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推进、责任化考核。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地。运用重点项目建设和年度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手段,科学评估各类责任主体工作质效,以责任到位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利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预警和跟踪分析,提高规划执行效力。依法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创新评估方式,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题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自觉接受各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在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
第五节 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能力水平
将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加强人才引进和人才招聘工作,完善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破解社会工作和法律人才急缺现状。健全政法干警激励保障政策,健全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人员配备,坚持人财物政策向基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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