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提请市委第4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江西省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日
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提请市委第4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江西省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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