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发〔2001〕26号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宜春市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一年九月三日
宜春市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我市考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把我市建设成为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继续搞好城区综合整治市容市貌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城区“三纵四横”(“三纵”为环城西路含迎宾大道、高士路含东风大街、环城东路含崔家园路,“四横”是袁山大道、秀江路、中山路和环城南路)实施“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全面改善城区环境,努力提高城市品位和档次,美化城市,造福人民,以“山青、水秀、地绿、人和”的新面貌,迎接第十一届全省运动会和第五届全国农运会在宜春举行。
一、总体要求
(一)临街建筑立面美化。对临街建筑分别采取拆除、改造、清洗措施整容。凡破烂不堪、占用人行道和压占道路红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有碍观瞻的围墙和雨篷,突出墙面5厘米以上的防盗网,外挑的晾衣杂物架,违章广告牌和阳台上违章构筑物等一律拆除。凡临街墙面装修层次低,景观效果差,有碍观瞻的门窗、房屋檐口、店面卷闸门和餐饮店临街灶具,石油、散装食用油、水泥专卖店,洗车店,五金加工店,小车、摩托车修理店,汽车美容店,电机修理店等一律搬迁或改造。凡影响市容环境美观的建筑墙面、玻璃全面清洗。
(二)道路改造品位化。全面整治、维修、改造路街路面,确保道路平坦畅通。①车行道改沥青路面;②人行道更换道板和路沿石(彩色预制地砖);③设置盲道和无障碍坡道;④取消占用人行道及影响市容的售货亭、电杆、广告栏、报刊亭、破旧的候车亭和标牌及不规范的报摊,整改治安岗亭;⑤改造路街通道,规范通道口;⑥清除占道广告、标牌和占道摊点;⑦维修整容宜春桥、袁州桥、双桥,采用新型环保墙体材料刷新和彩灯装饰。
(三)路街绿化、花化。按照“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要求,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品位。①临街庭院拆墙透绿,临街1-2层的店面原则上拆除,实现绿化、花化;②调整行道树树种,设置花坛绿带,提高道路绿化率;③实施无店面房屋墙根绿化花化和垂直绿化;④完善沿江绿化带和交通岛绿化及桥头绿化。
(四)灯光都市化。亮化、美化宜春夜景。①临街店面招牌及广告采用灯箱或字幕;②写字楼、办公楼、大型商场、酒店、宾馆、车站等安装轮廓灯、霓虹灯、墙面射灯;③十运广场、城标广场、火车站广场达到灯光多样化和艺术化,提高亮化品位;④搞好绿化带景观亮化和庭院亮化。
(五)公用设施标准化。完善设施功能,提高设施水平。①按规范标准配置水冲公厕和垃圾中转站;②改造城区积水路段,增设排水管网;③更换环卫果壳箱;④规划建设公交候车亭和停车场;⑤配置室外消防栓和公用电话亭;⑥按区域人口、面积,规划建设小型健身设施,满足全民健身需要。
(六)城市空间明亮化。净化城市空间,构筑良好环境。①清除占用城市空间、影响景观效果的户外广告及其它构筑物;②清除架空管线,将电力(除高压部分外)、通信、广电架空线全部铺设于地下,并确保10年容载量,10年内不准开挖道路和人行道;③清除临街有碍市容观瞻的遮阳篷、雨篷和乱吊乱挂物品。
二、实施步骤
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按照“标准高、建设精、效果好”的原则,采取先试点、再铺开的办法,2002年底以前完成城区“三纵四横”路街整容改造工程。
(一)试点示范阶段。2001年8月至12月,试点示范路秀江路(320国道桥到磨下里)。
(二)全面铺开阶段。2002年1月至12月,完成袁山大道、环城东路含崔家园路、环城南路、高士路含东风大街、中山路、环城西路含迎宾大道等主要路街。
三、运作方法
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实行“五统四分”。五统为:统一领导、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四分是:分步实施、分户筹资、分类装修、分工负责,确保建设到位。
(一)统一规划,设施配套到位。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由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指挥、统一筹集建设资金。供水、供气、电力、通信、广电等管道管线统筹规划,统一铺设,确保改造后的路街品位提高,功能增强,环境改善。
(二)统一施工,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人行道板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市政三级以上或建筑三级以上资质,房屋立面装修、店铺装修队伍必须具备装饰、装修资质。中标单位必须带资20万元,其它条件另定。
(三)明确主体,确保质量。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市建设局为项目法人单位。采取公开竞争选定项目监理。
(四)建筑墙面装修采用环保新型墙体材料(外墙漆)。临街门店取消卷闸门改用不锈钢栅栏门和玻璃门,门店统一设计装修,灯光按规划设计标准配置。有保留价值的墙面进行彻底清洗,属清理对象的由产权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按标准自行组织实施。建筑施工的临时围墙不得占用道路红线,并一律采用艺术性围墙,高度不少于2米。
(五)占用人行道口的店面和违章建筑,以及影响观瞻的围墙、雨蓬、广告、防盗网、晒衣架等构筑物、建筑物的拆除一律不予补偿;涉及拆墙透绿的建筑,属行政事业国有单位的一律不予补偿,如出售到个人的由出售单位按原售价补偿给个人;属私房按宜府发[2001]5号文件规定标准补偿,集体单位按宜府发[2001]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补偿。凡享受补偿的,土地无偿收归国有。
(六)拆墙透绿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后,由原单位限期绿化,可建透空式围墙。
四、资金筹措
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是一项利市利民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和“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政府统一组织,受益单位、个人出资进行集中整容改造。
(一)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园林绿化、环卫设施、消防栓等公用设施,由政府出资建设。城区供水、供气、供电、通信、广电等管线改线、地下铺设管道(含单位排水)和单位通道等工程,采取“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办法,由项目单位出资建设。
(二)城区人行道板改造和清障清乱、美化工程,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受益临街建筑产权单位出资,人行道板采用彩色预制地砖(按75元/m2),现有使用价值的人行道板可抵扣15元/m2,单位需要的可保留,但不抵扣出资。工程实行统一施工建设。
(三)建筑立面改造和店铺外装修,采取统一施工、分户筹资办法。立面装修,采用外墙漆(按25元/m2)和铝合金门窗(按120元/m2)。由房屋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政府批准,可动用房改基金中用于维修部分的款项和部分售房款进行装修或清洗整容及灯光景观配置;私有住宅(非经营性),需进行墙面改造,由产权人出资改造,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房由原开发商筹资。店铺装修,每个店铺外装修(按图纸)筹资2500元(店铺宽4m),可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有序进行,成立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伍自尧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纪委书记王殿军、市政府副市长刘定明、市政协副主席吴德培、市政府市长助理张玉清、市政府副秘书长谢祁萍、市建设局副局长江胜文同志担任,成员为袁州区政府胡桃元、中级人民法院李德旺、检察分院皮德艳、市委宣传部彭家森、市财政局杨国荣、市工商局徐长林、市土管局傅文杰、市体委朱宜民、宜春日报社冷社联、市地税局林纪良、市信访办蓝保兴、市公安局熊成苟、市广电局李榕、市文明办吴兆鹏、市人民银行罗润年、市供电局谭永香、市电信分公司赵洪友、中国移动宜春分公司陈炳根、中国联通宜春分公司李文波、市交警支队张进川、袁州区公安分局柒洁冰、宜春火车站苗全意。指挥部办公室设市建设局,由江胜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市建设局、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科:即工程技术科、工程协调科、整治宣传科、财务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调各方关系,筹措建设资金。
(二)加大宣传,群策群力。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的宣传力度,凡经市政府同意的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通告及有关文件,要免费刊发和播放。要设立专栏和配备专职记者连续跟踪报道,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支持,形成“宜春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采取三级负责制,街办包社区、部门包单位、单位包个人的办法。整容改造期间,袁州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凡没有按要求整容改造到位的,一把手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检查,在电视台作出说明,并追究责任。
(四)城区“三纵四横”临街闲置土地纳入改造规划。对“三纵四横”临街闲置两年及两年以上的用地,一律由政府无偿收回,建市民绿化休闲广场;未到两年的闲置用地,自通告之日起,土地权属单位半年内无能力建设的,亦由政府收回土地,同样用于建市民绿化休闲广场。
(五)强化制约措施,确保城区“六位一体”整容改造工程到位。凡不按规定统一筹资,不按图纸统一施工的,属财政拨款的,由财政划拨和停拨正常经费;属企事业单位,有小车的一律停开,交政府公开拍卖,有门店的一律关闭,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属私有或产权分散的临街建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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