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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关于印发《宜春市加强城镇餐厨垃圾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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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宜春市加强城镇餐厨垃圾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1229


宜春市加强城镇餐厨垃圾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当前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各环节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城镇餐厨垃圾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883号)文件精神,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做好当前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会议精神,规范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从源头堵住餐厨垃圾流入养殖环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实现城镇餐厨垃圾的规范收运,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全市城镇餐厨垃圾实现妥善处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宜春市城镇餐厨垃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市监、公安等部门以及袁州区政府、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负责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餐饮酒店、机关食堂、学校食堂等产出餐厨垃圾场所进行调查摸底,汇总产生单位的位置、产生量等相关信息,建立一店一档,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提供原始依据。及时发放书面通知书,告知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出售或转运给生猪饲养户,流入生猪喂养市场。

(二)强化监督管理。市监部门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配备餐厨垃圾储存容器并按规定投放,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制度。城管部门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合法的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并建立管理台账。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加强对生猪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全面禁止餐厨垃圾进行生猪喂养。公安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收运餐厨垃圾的运输车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三)密闭收集运输。鼓励各地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采用密闭车辆对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四)增强处置能力。未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市,要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近期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难以建成的,要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厂或生活垃圾填埋场,为餐厨垃圾提供处理处置和消纳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餐厨垃圾处置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餐厨垃圾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2019120日前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信息台账(见附件)、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餐厨垃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550053,电子邮箱:cgjzbb@163.com)。

(二)加强协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监督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定,及时通报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及时妥善处置。

(三)强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餐厨垃圾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社会宣传活动,增强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及从业者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和监督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宜春市城镇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信息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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