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建办文〔2017〕7号)要求,我市中心城区应于2018年12月底前达到城市节水评价II级或以上标准。为切实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节水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聂智胜 副市长
副组长:敖幼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葛 忠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谢小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欧阳小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付子羊 市工信委副主任
黄清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柒龙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陈 萍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沛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
黄少波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 战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熊小妹 市统计局副局长
林仕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孙洪怡 市房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沛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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