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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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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1116


宜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全市深化医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91号)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推动重点医改任务落地见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推进健康宜春建设。

  一、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建设和发展医联体。强化医联体规划管理,建立完善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分级诊疗考核方法落实牵头医院责任,调动牵头医院积极性,推动优质资源和医疗服务双下沉。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民政局配合,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因机构改革导致职能改变,相关医改任务随划转职能由新机构负责,下同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以及医保等政策。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入手,提高履约率和签约居民感受度。推进利用公共卫生资金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3发挥医保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推进作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转诊规范的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逐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完善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办法,提高总额控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并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如医共体)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年底再根据各医疗机构所提供服务量以及地区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指标,测算出各医疗机构实际付费,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

  责任人: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卫计委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4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特色科室建设,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带动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县域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年内建成覆盖全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5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根据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推动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

  责任人:林良友、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卫计委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6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按照市、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将符合规划作为公立医院建设准入和立项的必备条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根据上级制定的财政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相适应的办法,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逐步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完成2017年以前的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加强新债源头控制管理,严禁违规举债建设。

  责任人:林良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卫计委配合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7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腾空间、调节构、保衔接的思路,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优化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理顺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责任人:韩林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8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列为政府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本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挂钩,并作为医院和院长目标管理绩效工资奖惩的主要依据。

  责任人:余定新、林良友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9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建立总会计师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所有三级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制定章程2018年,市人民医院、市三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五院、市六院、宜春浙赣友好医院、宜春新建医院启动市直市管医院制定章程试点工作,丰城市、高安市、第一足球网的县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其余县市区按要求积极跟进。

  责任人:林良友、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10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在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健全岗位聘任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按照《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宜发20189号)予以招聘,程序和结果公开。

  责任人:崔建平、余定新、叶青华、林良友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1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对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一定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责任人:叶青华、林良友、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分别负责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2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监测和公开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处方点评等制度,重点监控辅助性、营养性等药品使用情况,确保全市医疗费用整体增幅控制在10%左右。

  责任人:余定新、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13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14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建立预约诊疗等5项工作制度,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等10个方面医疗服务。落实好引导推动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各项政策。实施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的投入力度,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好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医疗扶持。提升兜底保障、大病救治、慢病管理、服务体系等能力水平,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险统保和术前谈话制度,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三、全面强化各项医保政策的统筹协调

  15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促进医疗互助健康发展。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责任人: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总工会配合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1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推进以按病种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试点。促进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评审等级、药品流通、人事薪酬等政策衔接。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定点机构覆盖面,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责任人: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计委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7全面推进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通过互助共济增强门诊保障能力,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要逐步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探索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平等协商谈判确定按人头付费标准。

  责任人: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计委配合

  进度安排201810月底前开通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18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责任人: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9规范药品耗材流通使用。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政策,开展药品采购使用监测,推动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通过药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一步促进高值医用耗材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交易。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0推进医药分开。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自主购药。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责任人:柳忠文、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1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健全短缺药品分级应对体系。加强短缺药品配送管理,积极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

  责任人:柳忠文、何敏、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

  22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委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3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加快综合监管机制创新,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面推广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加快推动医药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责任人:余定新、叶青华、柳忠文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分别负责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4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完成全科医生培训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5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与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严格执行退出机制。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61名,在培总量达到267人。继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26加强儿科、精神医学、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规范化培训儿科住院医师,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加大精神医学、助产、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

  责任人: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27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优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人:林良友、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分别负责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28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大力开展健康医院创建工作。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加强健康扶贫、妇幼健康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疑难病症诊治能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人口健康信息化等工程建设,落实调整后的卫生防疫津贴政策,改善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的条件。

  责任人:韩林、余定新、林良友、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9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强化对县(市、区)的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加强项目进展监测评价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评估。

  责任人:余定新、林良友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八、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30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智慧医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市远程医疗服务网,推动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共享。加强远程医疗服务规范管理。按上级要求逐步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大力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健康档案查询、随访跟踪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应用。适时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建设试点。

  责任人:余定新、张勇建、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31推动发展社会办医。放宽社会办医准入范围,依法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允许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联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开展中医诊所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人:韩林、余定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牵头、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32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建立区域注册、电子注册、注册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改进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加快推动医疗责任险发展,同步完善监管机制。引导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

  责任人:余定新、韩林、叶青华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九、加强组织实施

  33做好医改监测与评估工作。建立医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进改革政策和任务落实。对各地推进综合医改工作进行评估,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考核。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医改办牵头,根据具体任务确定配合部门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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