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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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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加快信息网络服务普及,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7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规划衔接,加快规划核准。各级政府要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尤其是在规划地铁、高铁、机场及其它大型场馆、大型楼宇、大型商住小区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中国铁塔宜春市分公司会同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根据移动通信基站前瞻性、合理性布局要求,已完成了县(市、区)(20172030)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规划方案务必在201711月底之前完成审核和批复,铁塔公司依据批复后的《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基站建设计划,报各县(市、区)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支持基站建设,开放公共资源。各县(市、区)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自有产权建筑物,以及汽车站、火车站、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设施要率先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便利。各地要协调开放公路、铁路、桥梁、地铁、公园、绿地、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基础设施资源,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中国铁塔宜春市分公司应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建设基站,持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并对已建基站逐步进行景观化改造,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加大协调力度,推进选址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对中国铁塔宜春市分公司按专项规划制定的通信基站选址建设计划,要积极予以支持和保障,通过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地在进行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建设时要统筹考虑通信微站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中国铁塔宜春市分公司作为通信微站建设的主体单位,要在统筹各基础电信运营商通信微站建设需求后,会同有关部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提出通信微站建设方案再由各县(市、区)通信基站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会审,会审通过后按程序报批实施。针对通信覆盖弱、群众投诉集中而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基站,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

四、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建设环境。各县(市、区)城建、国土等部门要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点,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城建部门应免除单站办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中国铁塔宜春市分公司要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电磁兼容分析计算要求,及时修正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方案,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滚动编制年度基站建设计划,依法履行环保手续,环保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基站建设无论是否经过规划部门审批,都必须向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到占用、损毁城市绿化、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的,中国铁塔宜春市分公司依法予以补偿。

五、各方齐抓共管,加强基站保护。各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惩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扰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基站、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无线电管理、环保等部门和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中国铁塔宜春市分公司要利用新旧媒体加强科普宣传、大力普及电磁辐射的科学知识,消除群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营造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推进机制。各地要针对制约当地移动通信基站发展的规划建设、施工协调、设施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推进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营造良好环境。工信部门和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市重点办要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控,定期通报项目进展,共同做好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统筹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2017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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