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企业落户服务常态化、优质化,努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好“落户难”问题,决定建立宜春市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蔡清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徐绍荣 副市长
龚法生 副市长
张 俊 宜春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 杨 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晓江 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怀宇 市长督查室主任
韩 林 市发改委主任
何 敏 市工信局局长
林良友 市财政局局长
吴凯萍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卢新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龚向东 市住建局局长
金 彪 市商务局局长
张凯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柳忠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彭 林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欧阳昕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 正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江亚庆 市税务局局长
周小军 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邓桂生 市政府办副县级干部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办,办公室主任由周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怀宇、邓桂生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推进企业落户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兑现落实;
2.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落户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3.指导各地各部门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落户生产配套措施。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召开。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2.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企业落户过程中存在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汇总提出需提请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报召集人审定后确定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和会议形式。
3.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议定事项,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4.各成员单位领导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变更。
四、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同时强化“降成本、优环境”工作指导、协调与督促。
市工信局:负责研究部署工业企业落户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对重点企业推行“一对一”结对帮扶。
市商务局:负责统筹洽谈项目信息,调度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全力助推企业洽谈、签约和落地。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保障、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矿政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指导协调权限范围外的重大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市本级并督促各地做好企业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监督新、改、扩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监督安评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技术服务。
市住建局:负责督查指导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兑现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和财政政策扶持。
市税务局:负责推进纳税服务转型升级,落实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和国家系列减税降费政策。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中心城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企业登记和市辖区内(丰城除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报建和施工许可相关工作,并指导、督促权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商标受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和食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领域相关审批事项办理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各地及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园林、环卫部门先期建设,完善各项公用设施。
市工商联:负责收集汇总企业相关诉求,帮助企业研究解决落户服务相关问题。
宜春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权限范围内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建立健全入园企业落户、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系列帮扶、服务制度机制。
涉及到落户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围墙”外配套服务难题,由绍荣同志牵头负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也可提交宜春经开区或市营商办牵头筹备的“圆桌会议”研究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尽最大努力解决企业落户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用心用情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加强跟踪督查。市营商办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企业落户服务进展情况列为督查工作重点,并纳入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对相关部署落实不力的单位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
三是严肃通报处理。对督办后仍未落实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发现企业落户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依据相关要求严格问责追责。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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