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提升基层气象为农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集约各种有效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职能和作用,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政府领导、财政保障,部门合作,气象主办,大户辐射、农户参与,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各地需求,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其他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作目标
利用3-5年时间,在全市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市、县、乡、村4级农业气象服务、防灾减灾、预警预报结构体系;强化和涉农、涉灾部门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服务对象的联动与合作,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构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防御规划到县(市、区), 组织机构、自动观测、精细预报、气象信息服务站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预警信息发布到村。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气象服务设施建设
1.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优化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加快农村山区、林区、重要流域、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雷电多发地区开展农村雷电灾害观测,完善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全市各级气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要齐心协力,全力配合,推进气象设施统筹规划、合作共建、资源共用和信息共享,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的精细化水平。
2.加强农村气象信息发布设施建设。以农村信息化体系为依托,结合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村村通工程建设,加大气象信息发布设施建设力度,在全市所有乡镇逐步建立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乡镇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固定场所、有信息接收设备、有气象信息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加快建成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体系。至少在每个乡镇政府和人口密集区建设一个电子显示屏,在2/3以上的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建设一个高音喇叭,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向农民群众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及信息电话、手机短信等各种传播手段,加强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与服务,促进气象信息进村入户,通过至少一种手段将气象信息传送到每一位农民。
3.加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各地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加强农业气象观测和小气候观测,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点建设,建立我市现代农业专业气象观测网络,在各农业县(市、区)建立1个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气象观测基地或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
4.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的气象服务。市县两级农业、气象部门要紧紧围绕粮食增产目标,建立农情、灾情、墒情的联合调查制度和农业气象灾害预报的联合会商制度;建立农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用户库,开展农业气象的“直通式”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气象灾害鉴定和预警服务。气象部门要提高农用天气预报和乡镇天气预报准确率,加强低温、干旱、连阴雨、渍涝等农业灾害的监测与影响评估;加强粮食作物的苗情、发育期及作物长势监测预报服务。
5.加强农村防雷避雷设施建设。要组织编制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住宅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指导图集,引导农民按照防雷规范标准建房,推进农村科学防雷。把农村防雷设施建设与市级中心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中小学防雷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农村建筑物防雷减灾能力。
(二)提高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1.提高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各地应充分发挥基层气象台站在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各级农业、水利、林业、国土、通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同级气象部门的协作,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料共享,共同做好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和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工作。通信部门要建立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免费向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级人民政府要用1-2年时间,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乡、村两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制发乡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卡和明白卡,在气象灾害易发区设立安全转移路线警示牌,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和农村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加强乡村气象信息员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
2.提高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各地要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示范推广中科学运用农业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情报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要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发展,切实加强专项气象服务,减轻农业灾害损失,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创新气象服务载体,建立气象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的“联系卡”制度。
3.提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要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评估,开展精细化的动态农业气候区划,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优良品种引进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农村气候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开展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重大农业工程项目,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风险性,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为农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县、乡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县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以及县、乡分管领导、乡镇气象协理员、农村气象信息员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要把气象为农服务工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地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
2.加强部门合作,建立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县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协理员、农村气象信息员等管理体系,统一管理,要建立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监督制度,每年要组织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大检查,确保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气象灾害防御投入。各地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气象为农服务”建设重要意义、政策措施以及新进展、新经验的宣传;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气象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正常运行。要将农村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和维护资金。要进一步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科研投入,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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