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宜春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推进信息主动公开。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的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盯重点民生领域,推进信息有序公开。及时公开2024年市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信息,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精准化多元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加强重大政策集成发布和联动宣传,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应在重大政策出台后,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推进政策全周期解读,聚焦政策文件实质性内容,提供“政策+解读+办事+咨询”的综合解读服务。严把政策解读关口,凡部门报送的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没有随文附报解读材料或简单复制摘抄原文解读的,政府办公室原则上不予收文处理。开展2024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鼓励各地各部门进行多元化政策解读。(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参与实效。制定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问卷调查、意见征集、听证座谈等方式,有效扩大公众参与。优化公众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创新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探索政府开放直播“云公开”,让更多群众“走”进政府机关。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对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和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协同办理机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规合法性审查。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实质性解决申请背后的合理诉求。围绕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联动办理,政府部门收到上级对口部门转交的依申请公开件后,应同时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有效提升办理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涉宜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做到线上处置和线下引导同步部署、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持续做好涉宜政务舆情信息全天候监测,主动加强与同级网信部门的信息动态共享,对一些敏感性强、关注度高、转载量大、负面评论多的舆情信息,及时转交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并视情下发《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台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平台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动态开展安全监测和季度检查。继续抓好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和备案审查,打造精品优质账号,努力上榜全省优秀政务新媒体榜单。加快《宜春市人民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利用“政务速递”“宜系列 点点看”栏目进行一站式归集展示。开展“强制下载政务APP、网络投票或答题”等数字形式主义整治,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统筹市县联动联建,推进基层“两化”建设。做好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成果运用,推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快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推动形成与基层工作相适应的政务公开体系。分类引导公众参与政策制定,从2024年开始,县、乡两级政府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因地制宜打造政务公开专区,着力在拓展专区功能和用好用活专区方面下功夫,避免“贪大求洋”和简单围绕专区建设做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信息审查发布,有效防范风险隐患。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及时将不需要长期公开的信息,按要求进行清理归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时间节点,对公开内容仅涉及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分级分类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注重强化考核培训,汇聚政务公开合力。开展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对标先进 提升质效”行动,市、县两级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度融合。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至少参加一次专题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各地各部门深入挖掘和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按要求报送《江西·政能亮》优秀案例,全方位发出宜春政务公开“好声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4年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安排表
附件
2024年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集中公开“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
市发改委 |
2 |
集中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
市工信局 |
3 |
集中公开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
市大数据局 |
4 |
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举措和进展情况。 |
市营商办 |
5 |
及时公开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十百千万”工程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
市农业农村局 |
6 |
及时公开“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
市科技局 |
7 |
及时公开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
市发改委 |
8 |
及时公开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
市商务局 |
9 |
实时发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 |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教体局 |
10 |
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举措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
市市监局 |
11 |
加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与信息公示。 |
市财政局 |
12 |
依法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
市市监局 |
13 |
及时公开2024年市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政策,并按季度公开执行情况。 |
按2024年市政府10件重大民生实事责任分工负责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14 |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
15 |
加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市住建局 |
16 |
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市自然资源局 |
17 |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 |
市教体局 |
18 |
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 |
市医保局 |
19 |
及时公开医疗卫生相关监督检查信息。 |
市卫健委 |
20 |
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 |
21 |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
市行政审批局 |
22 |
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分级分类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司法局 |
备注:责任单位为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的,不再列表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