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要求,现将江西金利达钾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单位列为宜春市本级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各地、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重点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附件:宜春市本级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2023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宜春市本级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江西金利达钾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锦绣现代化工有限公司、武藏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金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明月加油站、外环北路加油站、新城区加油站、张家山加油站、卢洲北路加油站、温汤加油站、经发大道加油站、宜商大道加油站、汽运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销售分公司(明月山加油站、经济开发区加油站)、宜春市袁州区洪江加油站、江西宜春友博燃气有限公司、宜春市宜阳春台液化气站、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站、天然气综合站、天然气经发加气站、储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