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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印发宜春市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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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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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准入管理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如期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特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明确两高项目范围

       1界定两高项目范围。两高项目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广,暂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明确的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界定为两高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以下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焦化含兰炭,煤电,长流程钢铁,独立烧结、球团,铁合金,合成氨,铜、铝、铅、锌、硅等冶炼行业,水泥、玻璃、陶瓷、石灰、耐火材料(有烧结工艺的)、保温材料(有烧结工艺的)、砖瓦(有烧结工艺的)等建材行业,制药、农药等行业。(2)其他行业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两高项目范围根据国家、省规定动态调整。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下、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8个行业项目参照省级文件管理执行。

  二、严格两高项目审查论证

       2加强规划统筹衔接。各县(市、区)(含三区,以下均同)应加强涉及两高项目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管理,强化规划约束作用,避免两高项目上马的盲目性、随意性。有关规划在编制和调整时,充分考虑本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3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两高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布局和园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工艺、技术、装备等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一律禁止投资新建扩建,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林业、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4全面落实选址要求。两高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长江办〔201913号)、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原药制造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且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并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涉及江河湖库的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岸线保护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两高项目与江河湖库的距离并满足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项目选址下游涉及饮用水源保护、湿地保护、农田灌溉、水生生物保护等水功能区的,项目各类污染物应达标排放,确保受其直接影响的水功能区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5深入开展可行性论证。拟建两高项目,各县(市、区)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确保符合各项政策要求,并及时纳入本地区两高项目清单管理。

两高项目可行性论证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确有必要的组织第三方评估,形成项目论证报告并经县(市、区)政府研究审议。未经可行性论证评估的两高项目,不得核准或备案,不得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

  论证报告从项目所属行业、投资额度、用地规模、项目产值、预计税收、用工人数、项目总体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等方面进行论证分析重点分析评估项目对当地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

  对于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新建两高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必须达到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在新上两高项目提交节能报告审查前,必须作出相应承诺。对建成投产后未达行业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的两高项目,由节能审查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三、规范两高项目行政审批

       6严格两高项目投资审批。各级行政审批部门依照职能严格审查新上两高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产能置换,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或办理相关手续。设置行政审批局的地区,涉及两高项目审批,应征求本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审批。

       7严格两高项目技改审批。工信部门要把好两高项目技术改造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对两高技改项目的评估论证和科学管理,确保技改后的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

       8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各级节能审查部门切实履行节能审查主体责任,强化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对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对能耗双控形势严峻,未完成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地区,实行项目节能审查缓批限批。

  对未履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建成两高项目,由负有直接管理权限的发改、工信、行政审批局等节能审查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整改至符合新建项目节能审查通过条件方可复工。未按要求进行停工整改的两高项目,由节能审查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一律不予环评审批。

  10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发改、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各县(市、区)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指导监管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足、不能依法依规履职的依法上收审批权限,坚决杜绝以改革为名放松两高项目监管。

  四、落实两高项目等量减量替代

  11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减量替代。对于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水泥、平板玻璃等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能置换减量替代要求,钢铁项目产能减量替代不低于1.25:1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可不低于1.1:1水泥熟料项目产能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51,平板玻璃产能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对未落实减量替代要求,未办理节能审查等手续,擅自进行改扩建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鼓励全市陶瓷行业减量替代,替代比例不低于1.11。各地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等方式对全市陶瓷等产业进行产能整合。

  12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对于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水环境质量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新建、扩建两高项目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比例应满足国家倍量替代要求达到标准或要求的地区,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原则上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

  13严格落实能耗缓批限批等量替代。对能耗强度为一级预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县(市、区),暂停国家规划布局之外的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对能耗强度为二级预警(能耗强度降低未达到进度目标)的县(市、区),除国家规划布局和省里布局之外的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按照能耗等量替代要求编制能耗替代方案;对能耗强度三级预警(能耗强度降低达到进度目标)的县(市、区),新建两高项目在严格审查论证并经当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项工作组审议通过后,原则上可使用本县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后续国家和省对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加强两高项目管理

  14实行两高项目清单管理。两高项目进行清单化管理,两高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环评与清单挂钩,年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两高项目必须纳入各地两高项目管理清单。各县(市、区)政府是两高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两高项目清单由发改部门统筹调度,工信、生态环境行政审批部门协调配合,对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两高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环评审批,一律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须在月底前及时将两高项目立项、审批等情况报送市发改委。

  15开展两高项目节能诊断。对清单内的两高项目,各县(市、区)应组织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已建成投产的两高项目逐一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对有节能减排潜力,可优化提升的项目,通过政策倒逼等措施,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装备;对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重点用能企业原则上五年内至少督促开展一次节能改造。

  16加强两高项目节能监察。工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工业领域两高项目节能监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察,对产品能耗未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六、落实两高项目准入管理责任

  17加强政策联动。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要求纳入各级项目行政审批全流程,并加强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节能审查、环评与金融等政策的协调联动,对未按规定取得能评批复、环评批复的两高项目,金融机构不得给予信贷支持。

  18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统筹推进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和高质量发展,严格审批制度,完善审批程序,切实将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加强两高项目用能分析预警,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及应用。

  19严肃责任追究。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情况列入各地能耗双控考核,在高质量考核中增加体现能耗双控和两高项目要求的指标权重。将各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市委市政府督查,严查地方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情况。建立常态化的督促、约谈、通报、问责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加强督促、约谈;对屡次约谈仍然落实政策不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法进行通报、问责。

      本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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