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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偿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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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字〔2005〕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截止12月19日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偿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累计清偿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9893.48万元,占拖欠总额11848.45万元的83.5%。其中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3608.42万元,占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总额的85.24%。
  二、奉新、铜鼓、靖安三县总清欠比例达100%,已全面完成2003年前竣工工程的清欠任务。
  三、樟树市、万载县政府投资工程清欠比例达100%。
  四、总清欠比例低于80%的有高安市(62.96%)、樟树市(78.66%)。
  五、政府投资工程清欠率低于90%的有丰城市(0%)、高安市(2.41%)、袁州区(87.02%),特别是高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尚欠378.62万元。
  从现在到元旦和春节的时间非常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入了关键阶段。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不动摇,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集中时间和人员,打一场清欠工作歼灭战,确保元旦前全部工程清偿率不低于85%,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清偿率不低于90%,确保春节前政府投资工程清偿率达100%;确保元旦前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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