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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宜春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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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字〔2005〕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宜春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岩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凤山  市政府市长助理
    吴依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文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龙荣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鄢礼俊 市安监局副局长
     邱  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冉  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光荣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易梅生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张 颖 市工商局副局长
     袁秋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傅子羊 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诗真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万文 市水利局副局长
     邹小清 市国资委副主任
     涂季康 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翁新林 宜春供电公司总工程师
     龙高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由龙高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OO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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