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01〕62号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建设市科技工业园,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它的建设,对于加快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扩大对外开放,壮大地方经济都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现该项目首期工程正在紧张实施之中。近期,一些部门和单位以各种名义到园区进行收费、检查,少数人借故聚众滋事,严重干扰了正常施工秩序,影响了工程进度。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期完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工业园的建设,服务于工业园的建设。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助工业园区及入园企业做好办理证照、报批手续等工作,做到随到随办,能宽则宽,能松则松,能变通则变通,高效率地搞好服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借故乱收费、乱摊派,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或施工单位和个人索取好处,不得在办理公务中设置关卡。
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工业园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园区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对聚众闹事等阻扰、破坏园区正常施工和办公的行为要依法惩处;林业部门要积极协助园区搞好植被、树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对乱砍滥伐、破坏植被的行为要依法严惩;环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园区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对乱倒垃圾、污水等影响园区环境卫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电力、通讯、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园区搞好水、电、路、讯等设施的迁移和接装等工作;园区内涉及到其它部门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提供服务。
四、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到园区收费、检查和进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其它活动。
五、对于有关部门和单位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业园区应加以抵制,并向市政府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和整治办要立即予以查处。
六、今后,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对该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二OO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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