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06〕101号
第一足球网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宜春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宜春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宜春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发[2006]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14号),按照“建好一个维权点,保护农民消费权”的思路,切实加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宜春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诚信宜春”为主题,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建设“红盾12315维权站(点)”为切入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构建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农村市场预警能力,构筑农民群众消费安全体系,把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红盾12315维权站(点)”,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解决:1、购买农资、食品等消费维权的问题;2、畅通农民群众对制假售假行为举报的通道问题;3、农民日常生活中合法权益被侵害需投诉的问题;4、对经营服务单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5、农民群众消费常识匮乏的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领导小组。宜春市是农业大市,农村消费者是我市消费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乡(镇)要把维护广大农民生产、消费的合法权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成立“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各级维权站(点)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各维权站(点)的具体业务指导,形成“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企业自律、行政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三级执法、四级维权”工作网络。市工商局设立“红盾12315维权指挥中心”,县(市、区)工商局设立“红盾12315维权中心”,乡(镇)工商分局设立“红盾12315维权站”,行政村设立“红盾12315维权点”。
(三)“红盾12315维权站(点)”的设立与任务。1、维权点的设立:每个行政村“红盾12315维权点”要有1—2名维权联络员,人员由村委会推荐,报乡(镇)“红盾护农维权进村”领导小组审定,由各县(市、区)工商局颁发聘书。2、维权点的基本设施:必须具备“五个一”,即:一块机构牌、一间工作室、一块宣传栏、一部投诉电话、一套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应视具体情况为维权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维权点的主要工作任务:受理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食品等商品质量投诉和举报;受理及调解小额及一般消费纠纷;引导和监督所在地经营者守法经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协助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红盾维权进村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抓好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各项活动的研究部署和协调落实,并将各乡镇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建立“四动”机制,强化维权工作。一是政府推动:各级政府要召开会议,对本行政区内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进行部署,将维护农村消费安全工作转化为政府行为;二是网络联动:积极健全红盾护农维权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落实维权联络员;三是教育助动: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四是信用促动:完善农村商品质量群众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商品经营单位的信用监督,加大对农村代销点、经销点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四)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新闻单位要直接参与有关重大行动并报道,及时反映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工作指导,发挥维权点作用。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维权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维权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协助消费者维权和举报制假售假行为以及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