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06〕90号
第一足球网转发宜春银监分局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银监分局《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意见
宜春银监分局
为贯彻江西银监局《银行业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策应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战略,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防范银行信贷集中度风险,实现银行资产多样化,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工作原则
(一)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主要特质。一般而言,处于成长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称之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其特质可归纳为:所处的行业是朝阳行业、新兴行业或区域比较优势行业;企业的产权清晰,且产权结构多元化;公司治理结构比较规范;主营业务突出,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发展战略切实可行;建立了符合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机制;拥有合格的员工队伍和优秀的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
(二)银行业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工作原则。一是自主原则,银行在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时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完全拥有自主决策权。二是优先原则,银行要优先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确保当年新增贷款中有一定比例投向成长型中小企业,并保持这一比例逐年递增。三是创新原则,银行要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创新的基础上,结合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对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和产品进行二次创新,使风险定价机制更灵活,信贷审批程序更快捷有效,金融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和具有针对性。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加大对工业支柱产业中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医药、建材、机电、食品、能源五大支柱产业和精细化工、服装纺织等后续产业中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医药行业,重点支持一批生产中药饮片、中药保健品、生物药品和一、二类新药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建材行业,重点支持从事新型干法水泥、高标号水泥、高档建筑陶瓷及精深加工产品生产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机电行业,重点支持装载机、挖掘机、凿岩机、起重机、特种电机等工程机械项目;在食品行业,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优质饮料酒、矿泉水、脱水蔬菜及各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项目;在能源行业,重点支持大煤井建设和小水电合理开发,支持电厂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在化工行业,重点支持盐化工、煤化工产业发展,支持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项目,支持樟树盐化工基地和丰城煤化工基地建设;在纺织行业,重点支持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企业高品质成长;在矿产行业,重点支持一批成长型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延长矿产行业产业链,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大对成长型工业园区中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配套程度高的成长型工业园区,尤其是要加大对市本级经济开发区(含袁州医药园)等成长型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园区中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扶持“专、优、特、精”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五)加大对优势农业产业中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支持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支持企业建立和发展原材料基地,重点发展高产油茶、中药、水产、奶肉牛、花卉苗木、水果、苎麻、有机农业、竹木、食品等主导产业,逐步培育和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覆盖面广、竞争力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六)加大对旅游产业中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投资旅游产业,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从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景点开发、精品线路打造和旅游商品生产;对从事旅游星级饭店、特色餐饮、休闲娱乐的中小企业给予金融支持。
三、坚持创新,探索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有效方式
(七)建立符合成长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利率风险定价机制。银行要按照经济资本管理的要求,制定以成本、风险、效益为基础的贷款风险定价测算制度,根据企业的风险程度确定相应利率,以足够的利差来弥补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同时,银行还要进一步完善利率授权审批制度,实施有弹性的风险定价授权管理,建立贷款风险定价监测及后评价制度,健全利率信息传导机制,不断提高利率风险定价水平和效率。
(八)建立满足成长型中小企业要求的贷款审批机制。银行要根据成长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的要求,改变在业务拓展工作中过度依赖企业财务报表、过度依赖足额抵押担保以及过度依赖大客户和上市公司的做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审贷程序,减少贷款审批层级,完善业务流程,健全内控机制,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九)开发专业化的金融产品和完善配套服务。银行要在细分中小企业资金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金融工具,推出符合成长型中小企业不同需求的专业化金融产品。同时,银行还要帮助成长型中小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并尽可能向小企业客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帮助其了解各类信息,如交易对象资信、行业信息等。积极做好支持企业的配套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企业发展。
四、加强沟通,营造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加强银企直接对话。银行要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和信息发布会等形式,宣传信贷政策、贷款程序和条件,促进银企双方沟通;要通报金融相关动态信息、资金供求情况和银行支持企业推出的新政策、新产品。企业要将自身情况及时与银行沟通,使银企双方信息对称,更好地促进融资工作。
(十一)促进银行支持与其他支持措施相配套。银行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使银行支持措施与财政、税收、土地等支持措施相互配套,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同时,要鼓励支持成立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督促融资担保机构壮大资金实力,规范内部管理,共同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安全的融资服务。
(十二)引导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要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新产品研发、试制、设备检验以及生产工艺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
(十三)构建成长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政府、银行应支持建立各类成长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评估认证、人员培训、创业辅导、开拓市场、信用评价、维护合法权益等服务。
(十四)规范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政府监管部门要在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改进监管办法,公开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要加强对各类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十五)建立违约信息通报机制。银行要注意收集和掌握各自业务领域内的恶意违约客户相关信息,并在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定期通报,以防范风险,改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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