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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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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9〕19号)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流通业保民生、促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降低消费成本,促进消费升级,确保消费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我市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5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全市培育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10家,年交易1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10家;日用品农家店覆盖100%的县(市、区)、95%的乡镇和80%的行政村。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建设日用品流通网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强化农村商品配送功能。到2010年末,争取日用品农家店覆盖95%的乡镇、80%的行政村,配送率达到50%以上。把建设和改造农家店的重点放在未建设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县级内贸主管部门负责农家店建设与改造的质量监管,符合农家店标准要求的,由县级内贸主管部门向设区市内贸主管部门申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内贸主管部门上报省商务厅认定。对只挂牌不改造的农家店,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减少甚至停止资金支持。抓好承办企业的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经营成本。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我市家电下乡工作从今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结束。目前,已将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摩托车等产品列入政策补贴范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做好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对家电下乡的政策、下乡家电产品识别、财政补贴申报程序等,做到家喻户晓。要积极指导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参与家电下乡的各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和经销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工作规范要求。要强化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各级财政部门要简化补贴领取手续,方便农民农民购买,并将万载县补贴程序简化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广。
(三)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一是抓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努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信息等设施建设。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组织超市采购员赴农产品生产基地考察,加强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建设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到超市之间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二是抓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做好丰城市试点工作的同时,逐步将樟树、高安等县(市)列入试点范围,方便农民上网发布农产品销售信息和查寻农业政策信息,引导农民学会并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致富。继续组织参与商务部“新农村商网”举办的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扩大农产品销售。
(四)实施乡镇商贸“六个一”工程。从2009年起,各地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农村组织开展乡镇商贸“六个一”工程。一是要打造一个农村区域商业中心;二是要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一家具有规模的品牌连锁超市;三是要引进一个品牌家电专卖店;四是要新建或改造一个规范化的集贸市场;五是要抓好一个卫生餐馆;六是要培育一个星级农家乐。县级内贸主管部门要把农村乡镇商贸“六个一”工程列为今明两年的中心工作,制订规划,抓好落实,提升农村商贸服务水平。
(五)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支持和培育大中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建立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物流企业联合供应链。加强农资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促进市场竞争,保障市场供应,降低流通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和鼓励农资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二、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城市居民消费
(六)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一是引导和支持便利超市进社区。各县(市、区)要拿出城市社区便利超市的专项发展规划,选择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到社区发展网点,并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是实施菜市场标准化改造。今年在宜春中心城区选择一批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由袁州区落实好菜市场改造项目,按照“整洁、明亮、卫生、安全、规范、有序”的要求,抓好标准化改造示范工程,让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各县城的菜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与改造,也要做好调研和项目的筛选工作,为以后实施县级城市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进行项目改造的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今年要整合现有资源,在宜春中心城区依托大型服务企业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电话采购、就业咨询等,并逐步在全市县城推开。四是积极推行早餐工程建设。各地要依托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建设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以连锁经营方式发展早餐网点,完善早餐供应体系,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为居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五是做好名特小吃一条街建设试点工作。在宜春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在传承和推广本地名特小吃的基础上,引进全国名特小吃进驻,着力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特小吃一条街,推动商业特色街建设,扶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七)积极开展餐饮行业“四名”工程建设。以宜春市餐饮烹饪协会和宜春市名厨协会为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烹饪技术大赛,选拔评出50家餐饮名家、50道名菜、50个名点、100名名厨,发给奖牌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在报纸和电视上开辟美食天地专栏、专题,重点介绍全市名家名菜、名点名厨,以此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发展上水平。
(八)促进城市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正确引导社会形成科学消费、循环消费的模式。健全旧货流通网络,把旧货交易市场列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力争在2010年前,在宜春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建设1—2个规模较大、辐射能力强、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旧货交易市场,在城市社区建立若干旧货收购点和慈善捐助站,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要。在宜春中心城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新建或改建一批统一规范的社区废旧物品收购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跨区域集散市场。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消费和资源节约。
(九)积极促进汽车消费。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小排量汽车销售的税收政策和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的补贴政策,清理、规范汽车购置中的收费项目,完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开展汽车的信用销售、新旧汽车置换业务,提高汽车售后服务质量,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在宜春中心城区新建汽车服务贸易园区。培育二手车市场和汽车租赁市场,鼓励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经销。支持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整顿和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活跃二手车市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报废更新的规定和补贴政策,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三、提高市场调控能力,维护市场稳定
(十)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提高市场预测预警水平,增强调控的预见性,把近5年发生过大幅波动及组织过紧急调运的生活必需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市场分析,加快监测成果转化,推进“商务天气预报”工作。进一步扩大市场运行监测范围,优化监测结构,将我市样本监测企业数量由现有的72家扩大到100家,全国农村市场监测县增加到5个。将宜春中心城区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县、市大中型商贸餐饮企业、外商投资贸易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万村千乡试点企业等,纳入样本监测企业范围。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级内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信息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培训率达100%。坚持节日值班制度,落实市场运行情况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十一)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建立市、县二级猪肉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提高市场调控能力,促进生猪产销平稳发展。加快完善地方成品粮油储备体系,建立地方粮油(含小包装粮油)应急储备制度,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
四、推行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
(十二)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发挥商务信息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消费。围绕汽车、住房、家电、婚庆、计算机、手机、休闲旅游等消费热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经营活动,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十三)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促销活动。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加强部门、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在全市大中型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基本实现刷卡消费,引导中小型商贸企业应用POS消费系统,采取银行卡结算。加快会展业发展,带动相关的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编制本地名优特产品目录,准备好宣传推介资料,积极组织参加国家部委和省市举办的商品(食品)博览会。
(十四)鼓励商贸企业大力推销本市产品。各地要组织和鼓励商贸企业大力推销本市产品,做好本市产品的进货、上架、陈列、宣传等工作,在显著位置展示宣传本市产品,设立本市产品专柜、专区。对推销本市产品做出突出贡献的商贸企业和个人应予以适当奖励。
五、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十五)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著名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全市有3—5家零售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进入全省50强。大力扶持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推动连锁经营向流通领域更广范围、更多行业延伸。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连锁网点建设,提高连锁经营总体规模和水平。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重点培育和扶持较大型流通企业尤其是连锁企业发展。鼓励流通企业发展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
(十六)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商贸企业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借助我市现有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服务;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联合担保等方式,切实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
(十七)实行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力争用2—3年时间,逐步缩小工商企业在用电、用水价格上的差别,积极推动国家鼓励类商业与工业企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商贸流通企业负担。
六、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十八)狠抓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体系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严格监管定点屠宰企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继续推进定点屠宰企业的改造,争取我市3—5家肉类生产企业列入全国标准化改造项目。
(十九)加强市场监管,改善交易环境。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零售商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适时披露有关信息,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对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大型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保障消费安全。
(二十)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区封锁,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商品自由流通。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办法》,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推广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取消对供应商的不合理收费,加强商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流通业发展
(二十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配套资金对我市商贸服务业的支持,市、县两级财政设立相应配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方式,调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城市服务体系发展。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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