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健全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健全重点水域禁捕
执法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全省重点水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26号)精神,切实维护我市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建立执法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禁捕执法监管网络,健全行刑衔接、案件移交、联合办案、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资源共用等机制,推动禁捕执法监管关口前移,形成水上严打、陆上严管、市场严查的执法监管合力。实施“联合执法零点行动”“执法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资源监测及禁捕退捕效果评估行动”“舆论宣传攻坚行动”等行动,推动靖安县江西潦河大鲵自然保护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袁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铜鼓县定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铜鼓县棘胸蛙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由攻坚战向持久战转变,为巩固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靖安县江西潦河大鲵自然保护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袁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铜鼓县定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铜鼓县棘胸蛙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水域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配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员力量专门从事渔政执法工作,非重点水域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配备不少于四分之一的人员力量专门从事渔政执法工作。
(二)补齐执法力量。靖安县江西潦河大鲵自然保护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袁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铜鼓县定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铜鼓县棘胸蛙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水域要结合禁捕水域执法管理实际需求,适当吸收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村民、钓鱼协会人士等开展渔政协助巡护工作,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难题。对渔政协助队伍进行定期培训,统一管理,保障协助巡护人员工资福利,提供必要的通讯和安全防护等协助巡护设施设备,规范协助巡护行为。其他县(市、区)按照执法任务需求,可参照重点水域所在县(区)做法实施。
(三)提高装备水平。靖安县江西潦河大鲵自然保护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袁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铜鼓县定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铜鼓县棘胸蛙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水域要根据管辖水域特点,配备无人机、执法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执法和巡护装备,保障禁捕执法时效性;尽快完善水生生物保护区的雷达监控、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现代化设施设备建设,运用信息化技术,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全流程、精准识别的智慧监管,对非法捕捞行为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其他县(市、区)在重要河流段建设视频监控,保障渔政执法信息化、科技化。
(四)实施网格监管。各地要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强化重点水域网格管理领导,网格长由所在河段(水域)的河湖长担任。县级网格长主要承担协调、督促辖区相关部门解决本网格单元打击非法捕捞难点难题,乡、村河长要承担本网格单元日常巡查、信息采集、隐患处置、宣传发动等工作。属地河长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要进行快速处置。交叉水域、边界水域要明确网格长,消除监管盲区。
(五)加强联动协作。各地要坚持和完善联谊联防机制,成立水利、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指挥部,健全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协作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跨地区、跨部门案件进行专项协商。继续开展“四清四无”“亮剑2022”“三无船舶涉渔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掉捕捞团伙、运输渠道、贩卖网络,依法从严惩治幕后组织者、获利者和背后“保护伞”,斩断非法捕捞地下利益链。加强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制定禁止垂钓区域、可用钓具、可用钓法等清单,引导群众文明垂钓、生态垂钓。探索设立有奖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六)严格船舶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公务、营运、科研、巡护等特定用途船舶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属地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要将造册登记的乡镇船舶信息通报所在地的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县级政府要成立“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联合整治小组,持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对长期闲置、无人管理、所有人不明的船舶,地方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公告程序,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分类处置。
(七)规范渔政执法。各地要制定年度渔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渔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讲解,培育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渔政执法队伍。严格实行渔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渔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行为规范,加强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软实力。推进“互联网+执法”,做到基础网络共建、案件信息共享、程序环节衔接,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地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禁捕执法监管。继续保持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县、乡、村三级落实好属地责任,推行乡镇属地执法,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
(二)强化实绩考核。各地要将禁捕管理长效机制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绩效、河湖长制等相关考核体系和督查激励措施,实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将对工作力度大、完成任务好、实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实、维稳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要将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渔政装备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保障。
(三)营造社会氛围。各地要设立禁捕和打击非法捕捞的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曝光一批非法捕捞的案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等发挥积极作用,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禁捕水域野生鱼的良好氛围。总结推广一批好典型、好经验,讲好禁捕生态效益故事,提高广大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