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2014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7日
宜春市2014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一号文件文件精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抓好今年我市粮食生产,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发展思路:2014年,粮食生产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坚持“稳产调优”的发展思路,稳定面积保供给,集成技术攻单产,创新经营机制,优化种植模式,提高种植效益。
目标任务:2014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931.7万亩左右,确保粮食总产达到84亿斤,其中水稻种植面积830万亩左右,稻谷总产78亿斤以上。各县(市、区)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指导性目标详见附件。
二、抓好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1.扎实推进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各地要按照“主体带动、专业管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力争2014年全市早稻集中育秧面积达到5万亩,尤其要做好机械化插秧的育秧工作。除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外,各级政府也要尽力给予补贴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全程跟踪服务,严把技术指导关。
2.严把新品种推广引进关。要大力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筛选出适应当地生产的主导品种;以良种推介为突破口,开展技术培训,培育良种示范户,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协同推进,实现水稻单产、总产、米质、效益明显提高。加大粳稻品种的引进筛选及集成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力度。
3.大力推广轻简栽培技术。着重抓好以双季抛秧、免耕和机插秧为重点的轻型简化高效栽培技术的推广,力争全年抛秧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继续开展“多用一斤种,增收百斤粮”、“一斤石灰一斤粮”技术推广活动。大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农技人员科学种粮技术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4.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通过深化“示范县”创建、狠抓“配方肥”下地、落实“示范片”到村、举办“培训班”进田、强化“建议卡”上墙、推进“触摸屏”进店、开展“施肥预告”服务等关键性措施,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和实施整建制推进示范工作。全市落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总面积900万亩,大力推进配方肥应用,力争肥料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
5.着力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加快现代植保体系建设,大力扶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组织的发展,支持鼓励专业防治组织开展全程承包、跨区作业、连锁经营服务,积极引导专业防治组织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在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区整体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指导农民安全科学用药,降低化学农药用量,保障水稻产量、质量和稻田生态安全。力争重大病虫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到35%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水稻政策性保险等各项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及时完善种粮大户补贴试点政策的补助办法,为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引导粮食收购点、种粮大户等购置稻谷烘干机械,切实解决农民晒谷难的问题。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和坚决惩治各种违反国家政策、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2.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狠抓2013年在建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协调涉农部门农田基础建设资金,强化整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2014年项目申报储备工作,完善项目设计规范和标准,细化建设方案。确保新建高标准农田33万亩以上。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3.全面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以创建粮食高产整体推进市为工作重点,不断总结提高,完善示范内容,打造精品基地。一是抓好百亩核心示范区建设,每个示范片都要建立1个百亩核心示范试验区,集中展示生产技术成果。二是抓好大面积均衡增产,继续按照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统一”要求,着力抓好万亩示范片的均衡增产。三是所有高标准粮田项目建设区必须开展高产创建,切实提高单产水平。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和现场考评,要细化“高产创建工作考评方案”,优化完善督查、考核和奖励办法。五是积极探索高产创建的新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产创建,逐步实现1个万亩片至少有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4.着力培植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落实种粮补贴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种粮大户、着力培植种粮合作社、家庭农场、联户经营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力争全市涌现一批50—100亩的家庭农场,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上有大增长,产量上有大提高,人员素质上有大提升,努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5.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要大力开展“推进机插秧,创建高产县”活动,以机械化插秧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各地必须抓好一个1000亩以上连片的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力争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0%。要培育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每个县要抓好1—2个标准化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要组织农业机械打好“春耕”、“双抢”、“秋收”、“冬种”战役,扎实开展机收跨区作业,做大做强农机作业市场。
6.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全力做好主要农时季节农业气象灾害趋势分析,及时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主动避灾、科学防灾、有效减灾。一是要加强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治指导;二是要加强农情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救灾种子储备制度,扩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规模。
7.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控制,严格产品登记和生产许可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产品、无证生产及有证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狠抓市场整顿,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农资市场价格稳定。
8.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产粮大县(市、区)每年要从国家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至少拿出100万元用于粮食高产创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并保障必要的粮食生产工作经费。
9.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粮食生产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大粮食生产的考评力度。建立粮食生产领导联系点(示范点)制度,加强对粮食生产实践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措施、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成效。对圆满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的县(市、区),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各县(市、区)2014年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分解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