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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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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2007〕85号


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宜春,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准确定位,努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缓解资源约束、加强环境保护为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加强监管为保障,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倡导全民参与的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构建节约型生产、消费模式,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效体制和长效机制,加快“实力宜春、活力宜春、魅力宜春、和谐宜春”建设。

  2、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生态宜春相结合,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加快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全民参与”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格局;坚持政策激励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研究制定引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监管体系;坚持全面部署、重点推进、示范带动相结合,精心组织,逐步推广,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区域取得突破,并由点及面,在生产、建设、消费、流通等各个领域全面推开。

  3、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利废环保型为重要特征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更趋合理,并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镇和工业园区,发展一批循环经济繁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市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以上;每吨能源、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重要资源产出的生产总值比2005年提高25%左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提高2%左右,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至70% 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

  二、理顺思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1、建设3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对全市工业园区(开发区)逐步实施生态化改造,通过产业链延伸、资源综合利用、土地集约使用、废物集中处理、热电能源共享等模式,选择3个不同类型生态示范工业园区进行试点。引导园区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和完善园区道路、交通、物流配送、信息通信、供热、供气、给排水、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实现园区公共设施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集成管理和集中供热、供气。重点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和循环使用内部资源,逐步形成生态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杜绝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园,园区内所有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园区环保设施联建共享,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统一导入城市管网或归集至园区污水处置点,进行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加快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或收集中转系统的建设,实现废弃物的集中销废和合理回收利用。

  2、建设3个绿色建筑和绿色社区。开展社区环境整治,改善社区各项公共卫生设施,加大社区绿化建设。提倡良好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模式和节约用水、用电,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引导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使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和一次性制品使用,推广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倡导室内空调提高(降低)1—2摄氏度。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教育宣传活动,在绿色社区设立环保专窗,定期组织环保活动。开展园林小区评选活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墙材,加快建设节水、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合理调控住宅面积,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建筑土地利用集约度。按照垃圾分类拾拣、污水入网处理、太阳能利用和绿色消费等要求,加快绿色社区创建力度。结合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设节能设计标准,立足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抓好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

  3、建设10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电力、建材、采掘、轻纺、医药、石化等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为重点,选择10家企业作为市级工业循环经济首批试点单位,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原材料节约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围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技术进步,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制定循环经济工作计划。加强对重点能耗和水耗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统计监测工作。

  4、建设10个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粮油、蔬菜、茶叶、柑桔、猕猴桃、花卉苗木、食用菌、药材、养殖等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使之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选择10个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先行试点,确立标准化生产、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休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猪沼果”一体化等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应用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发展一批肥药减量增效、沼气、太阳能利用、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秸秆还田、畜禽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等项目,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80%以上。

  5、建设10个节约型机关。制订节约型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选购使用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或ISO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加强日常节约资源管理,政府机构推行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严格执行楼堂馆所的审批程序,加强政府机构办公楼、会议室的装修控制和管理;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的车辆,公务用车提倡乘坐大车和集中同行;大力精简会议,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建设全天候的网上虚拟电子政府。启动政府机构(包括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防等部门)节约资源试点工作,建优10个示范项目。全市政府机构比上年节电5%、节水5%,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5%以上。

  三、强化措施,细化分工,有效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1、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分工协作,依法加强监管,切实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体系和技术政策。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时,要严把审查关,强化对项目的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方面的分析论证,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技术、工艺与设备,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约的规范和标准,优先采用节约型方案进行工程设计;环保部门要严格环保执法,坚决查处各类污染环境行为,依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企业污染源排放口规范整治工作和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加大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执法监督力度,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开发;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规范生产和流通秩序。(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

  2、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与应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技术资源,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重点组织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链接技术、企业间产业生态链的集成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和生态农业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3、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政策激励体系和导向机制,充分发挥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经济政策对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积极落实国家鼓励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制定鼓励利用废物资源的经济措施,在税收和投资等方面对废物回收给予激励措。各级政府要设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示范工程以及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同时要安排落实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切实执行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和突出企业应给予积极的金融支持。

  4、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力量,节约资源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保护环境是企业应尽的义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从管理、引导两个方面有效促进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感,自觉执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快技术进步,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实施清洁生产,开展节约降耗行动,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资源消耗定额管理、生产成本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力保障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市政府已经成立了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部署、协调、督促、考核全市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认真研究制订并落实相应措施,及时掌握动态,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推进全市循环经济深入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认真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充分发挥党政机关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者、倡导者和实践者。各级党政机构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贯穿于日常公务活动中,深入开展“节约资源从我做起”活动,认真执行国家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的实施意见,推广无纸办公、压缩会议、降低油耗、节约用电、惜水省材,并积极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抓好政府建筑物的节水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和景观用水尽可能不使用自来水。制订公布全市节约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清单,党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节约型办公材料,带头使用绿色产品。

  3、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画报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促使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深入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把节约资源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组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决策能力。开展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的业务能力。加强对大、中、小学生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国情教育和知识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要增设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等相关专业。

下载相关附件(1): 办发8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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