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字〔2018〕36号)精神,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市本级共梳理出第一批248项“就近办”事项。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近办”是指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情况下,申请人申办市本级权限内的政务服务事项时,可选择就近到市、县两级办事大厅(或对口单位),代办点或自助服务点等地方进行受理,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委托授权及接件转办等方式办理或办结。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清单,做好对县(市、区)和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在制度和机制上有效衔接。
二、各县(市、区)和“三区”要于年底前公布辖区内“就近办”事项清单,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工作联动,及时总结经验,有力有序推进改革,确保按期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政务服务“5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目标。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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