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6日
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6〕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及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战略,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发展健康产业“六大健康工程”为主要目标,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城市建设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健康宜春建设,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针对全市人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之中,促进健康服务的公平、可及。
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促进部门协作,鼓励、组织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城乡统筹,典型示范。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倾斜,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扩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发展。找准城乡发展中影响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施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建设的策略、方法、模式,循序渐进推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持续发展。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打造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基本完成健康城市建设各项预期指标任务(详见附件),健全完善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体政策,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通过构筑“五大健康体系”,实现健康环境、健康社会与健康人群基本协调发展,到2020年,人均寿命达到77岁,为打造赣西地区医疗健康养生中心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构筑健康环境体系。以改善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为目标,把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城市现象,切实提高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要求,使人们享有健康环境。
构筑健康生活体系。广泛宣传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和方针政策,宣传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文化,培育健康生活习惯,鼓励公众根据身体健康状况选择安全有效的运动项目。引导居民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行为。
构筑健康产业体系。培育“生态+大健康”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的健康品牌和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健康产品、健康服务、健康检测、健康养老、健养休闲等产业。发展中医药产业,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拓展健康特色旅游,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
构筑健康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服务保障,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化生育保健服务。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构筑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慢性病综合防控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多领域应用。
二、主要任务
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共建、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联创联建”的工作机制,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举措,切实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和责任部门引领作用,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推进“十大健康行动”,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健康支撑。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开展提升市容市貌活动,加大对城市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道路管网、公共厕所等重点项目和区域的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厂、大件垃圾处理厂、绿化垃圾处理厂和垃圾分类转运中心建设。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20年,县城(乡镇)辖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0%。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建立完善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体系。
(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行动计划。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风险监测数据的分析,充分发挥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加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
(三)公共安全提升行动。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减少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普及有关毒品使用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
(四)健康服务产业培育行动。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扶持中药材种植大户、企业种植基地、种植示范村和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80万亩。推进和鼓励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争创名牌产品,到2020年力争通过中药材“三品一标”认证的品种数量达60个。加快构建特色康养产业,依托宜春丰富的温泉、中医药保健资源,大力发展温泉疗养产品和健康旅游产品。到2020年,力争全市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300亿元,接游人次超过1.2亿。
(五)健康细胞创评行动。加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单位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完善健康细胞创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中医药特色健康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健康细胞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等“健康细胞六进”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开展健康细胞建设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健康细胞创建覆盖面达到30%。
(六)全周期医疗服务行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达到5.6张,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合格全科医生2名。促进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攻防结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实时高效管理与控制。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和预约诊疗服务,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到202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和检验结果互认。
(七)健康信息化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以“云上宜春”建设为契机,以宜春大数据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互联网+”模式,消除数据壁垒,深度融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平台。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实现个人信息归并、整合和共享利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分析研究影响全市健康的主要因素,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强化健康指标数据在所有政策中的运用。提升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工程技术能力,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
(八)中医药特色服务行动。围绕打造中医药强市,以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为重点,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建立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体系。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化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内涵,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为人民群众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完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举办养老院,实行院中院模式,建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等的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九)爱国卫生工作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和健康村镇建设,到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数量达到全市城市(县城)的50%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的10%以上,健康村镇覆盖率达到10%以上,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达到50%。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举办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全市巡讲活动,积极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以“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总目标,努力把城乡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十)全民身体素质提高行动。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舞龙舞狮等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完善阶段(2018年)
1.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建设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健康细胞六进”工作,形成一套科学有效、可推广的健康细胞创建指标评价体系和建设模式。
2.深入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城市管理网格化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城市建设主题活动。
3.积极建设特色健康细胞和健康村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
1.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在典型示范的引领下,全面带动全市健康城市建设,扩大健康城市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
2.全面启动健康村镇建设。开展健康村镇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健康村镇建设,逐步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3.动态评价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效果。指导各地各单位不断完善和调整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更加科学规范地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
1.验收评估。全面评价建设指标任务,到2020年,力争建成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建成一批具有宜春特色的健康村镇。
2.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管理机制和评价标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形成国家健康城市建设指标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2020年实现健康城市建设预期指标值。各地、各部门对照职责要求,制定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努力构建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支持。各地将健康城市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建立财政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化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项目进度、绩效评价。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宜春市健康城市建设大局中来。
(三)注重建设内涵。组建由国家、省、市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中医、社会医学等构成的全市健康城市建设专家团队,为健康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技术支撑,提升健康城市建设内涵。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的智力优势,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等多种形式,逐步完善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制度。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加大力度传播健康城市理念。加强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健康城市建设的普遍认知和行动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宜春市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三年建设预期指标值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三年建设预期指标值及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1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
% |
88.4 |
完成省下达指标 |
92.8 |
市环保局 |
2 |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
天 |
≤4 |
≤4 |
≤4 |
市环保局 |
3 |
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卫生计生委 |
4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水利局 |
5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6 |
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
座/平方公里 |
1.44 |
1.49 |
1.54 |
市规划局 |
7 |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 |
% |
80 |
85 |
90 |
市爱卫办 |
8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5.3 |
15.33 |
15.36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9 |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
级 |
B |
B |
B |
市爱卫办 |
10 |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占比 |
% |
1.3 |
1.3 |
10 |
市爱卫办 |
11 |
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
% |
职工医保75/城乡居民医保65 |
职工医保78/城乡居民医保68 |
职工医保80/城乡居民医保70 |
市人社局 |
12 |
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6 |
1.6 |
1.8 |
市体育局 |
13 |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 |
人/千人 |
2 |
2 |
2 |
市体育局 |
14 |
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 |
% |
60 |
75 |
90 |
市安监局 |
15 |
食品抽样检验比例 |
批次/千人 |
3 |
4 |
4 |
市市监局 |
16 |
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
% |
35 |
38 |
41 |
市教育局 |
17 |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 |
张/千人 |
40 |
42 |
45 |
市民政局 |
18 |
健康社区覆盖率 |
% |
6.72 |
13.45 |
22.42 |
市民政局 |
19 |
健康学校覆盖率 |
% |
5.4 |
8.99 |
17.99 |
市教育局 |
20 |
健康企业覆盖率 |
% |
1.6 |
3.2 |
6.4 |
市工信委 |
21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75 |
78 |
80 |
市卫生计生委 |
22 |
儿童健康管理率 |
% |
83 |
85 |
90 |
市卫生计生委 |
23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85 |
88 |
90 |
市卫生计生委 |
24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万人 |
1.1 |
1.83 |
2 |
市卫生计生委 |
25 |
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 |
人/万人 |
14.92 |
25.12 |
35 |
市卫生计生委 |
26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千人 |
4.99 |
5.31 |
5.6 |
市卫生计生委 |
27 |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
% |
80 |
90 |
100 |
市卫生计生委 |
28 |
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
% |
10.3 |
10.5 |
10.7 |
市财政局 |
29 |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76.4 |
76.7 |
77 |
市统计局 |
30 |
婴儿死亡率 |
‰ |
7 |
6.5 |
6 |
市卫生计生委 |
31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10 |
8 |
7 |
市卫生计生委 |
32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16 |
15.8 |
15 |
市卫生计生委 |
33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2.1 |
92.2 |
92.3 |
市体育局 |
34 |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
1/10万 |
300 |
300 |
300 |
市卫生计生委 |
3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20.10 |
19.40 |
18.71 |
市卫生计生委 |
36 |
18-50岁人群高血压患病率 |
% |
19 |
18.5 |
18 |
市卫生计生委 |
37 |
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变化幅度 |
% |
≤22 |
≤21 |
≤20 |
市卫生计生委 |
3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12 |
16 |
20 |
市卫生计生委 |
39 |
15岁以上成人群吸烟率 |
% |
24.6 |
24.4 |
24 |
市卫生计生委 |
40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 |
33.5 |
33.5 |
34 |
市体育局 |
41 |
媒体健康科普水平 |
分 |
4 |
4 |
4 |
市委宣传部 |
42 |
注册志愿者比例 |
% |
10 |
11 |
12 |
市文明办 |
43 |
健康医院覆盖率 |
% |
14.2 |
25 |
41.7 |
市卫生计生委 |
44 |
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成率 |
% |
80 |
90 |
100 |
市卫生计生委 |
45 |
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占比 |
% |
80 |
90 |
100 |
市卫生计生委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