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1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二O一O年七月)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网吧规范管理“春风护蕾”百日行动成果,规范农村乡镇网吧行业管理,促进我市城乡网吧管理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运用综合治理的手段,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全面净化农村乡镇网吧市场,为农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
二、工作目标
建立齐抓共管与分工负责、日常巡查与技术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农村乡镇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农村乡镇网吧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农村乡镇网吧营业场所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三、主要举措
1、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大网吧监管力度,压缩总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行相对集中经营, 居住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原则上开办1家网吧;居住人口在3—5万人的乡镇原则上开办2家网吧;居住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乡镇原则上开办3家网吧;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立网吧。在符合各项网吧场所经营条件的情况下,农村乡镇新设网吧(含原有网吧)的最低单机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户网吧计算机台数不少于60台。
2、重组整合。按照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网吧连锁工作意见的通知》(赣文市〔2010〕1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农村网吧资源的重组整合,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依法削减、整合小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规范经营秩序,提升行业形象,使全市农村乡镇网吧实现总量逐步减少、规模逐步扩大、品质逐步提升。
3、强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农村网吧管理,市直职能部门加强对县(市、区)的督查;要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实行网吧视频监控管理和ID卡实名登记上网制度,建立有效的技术监管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农村网吧业主培训力度,提高网吧业主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增强网吧管理的规范意识与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4、群防群治。各级文化、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网吧日常监管的力度。文化部门要把严厉查处经营违法网络游戏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管理,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加大对利用电脑培训、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查处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打击力度,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的执法力度。乡镇、社区和学校要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对农村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建立监督队伍,完善监督体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工作的领导,把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开展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农村乡镇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农村乡镇“黑网吧”。
2、强化管理。自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办单体网吧,现有网吧不得增加计算机台数,停止办理农村乡镇单体网吧变更手续,各级文化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乡镇单体网吧办理迁移地址、变更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或相关备案手续,符合连锁规划并加入连锁网吧的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经营地址,且6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或没有实质性经营行为的农村乡镇单体网吧,一律吊销《网吧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严格禁止买卖《网吧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3、强化督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对县(市、区)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要通过督查,对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县(市、区)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明显、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或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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