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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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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201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突出“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工作主线,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计量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计量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计量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涵盖全市各行业需求的计量检定(校准)公共服务平台;在企业基本建立起与生产、经营、节能减排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和工作机制;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大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建设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急需的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拓展计量检测范围和服务领域。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加大对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努力形成以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与计量标准量值比对工作,强化对市、县级计量所等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校准行为,提高我市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和校准水平。规范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建设,鼓励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参与大宗物料贸易交接的计量活动,提升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2、加强工业计量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推广先进的计量管理模式,鼓励大型企业按照《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2003),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小企业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质技监局量发〔2000〕61号),强化计量管理,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设备,严格生产过程计量检测,切实解决计量检测手段不足和计量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依据《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质技监局量发〔2001〕55号),建立和完善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计量保证能力“C”标志认证工作。
3、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强化能源计量技术服务,指导用能单位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合理配备、依法管理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健全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履行能源计量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计量工作。建立全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对能耗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以准确的计量数据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提供依据。加强能源计量专项执法检查,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以及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列入我市重点耗能企业名单的企业,必须达到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确认考核合格标准。
4、加强强制检定工作。大力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监督管理,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
做好水表、电表、煤气表等民用三表的首检工作。对新建楼盘的民用三表,开发商应在安装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和使用;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都应确保民用三表在使用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民用三表的检定情况列入工程验收内容,保障居民家庭用水、用电、用气计量准确。
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每年两次对全市乡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的衡器实行免费检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做到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5、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者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6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的规定,自觉规范计量行为。重点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超市、眼镜店、医院等行业领域建立诚信计量体系。开展诚信计量单位认证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典型。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使市场供应紧张产品、地方特色商品、粮油、乳制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加油机、电能表、衡器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利用计量器具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切实遏制加油站、商场、餐饮场所等商贸领域商品量短缺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落实和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计量工作发展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支持和促进计量工作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要有履行计量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
2、加强协调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体系,引导和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将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列入市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3、加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量工作的经费投入,支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发展和民生工程的实施,重点保障我市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落后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所需经费,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与保障。鼓励企业应用节能计量器具,对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C”标志认证合格的企业进行奖励,并在资金、技术、产业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计量工作良好氛围。
5、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年轻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省级计量院(所)课题项目研究和实验活动,为我市培养和造就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提升科研技术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通过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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