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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业灌溉面积核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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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2004〕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切实做好农业灌溉面积核定工作的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切实做好农业灌溉面积核定工作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维护水利工程安全,完善水利设施,保护国有、集体、个人及其它经济组织兴建、经营的水利工程供水者(以下简称供水方)和国有、集体、个人及其它经济组织灌溉用水者(以下简称用水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供水、用水行为,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农业生产正常供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特提出农业灌溉面积核定工作的有关意见。
一、核定的范围
本市范围内国有、集体、个人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水利工程,通过拦、蓄、引、提等各种水利工程措施供水的农业灌溉面积,均属此次核定的范围。
本《意见》所称农业灌溉面积是指从灌区水源工程直接引、提或从灌区渠道提水或利用灌区水源蓄水调节水量进行农业灌溉的面积(含养殖水面)。
二、核定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核定灌区农业灌溉面积以1998年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农业灌溉面积为基准,视下列情况进行核增核减:
1、凡国家、集体建设和农民建房等永久性建设用地占用灌区农田,且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土管部门批准的,或者因修建乡、村公路占用灌区灌溉面积的,据实核减。
2、对开荒造田(地)、旱地改水田、退滩还耕、退湖还耕等增加灌区灌溉面积的,应据实核增。
3、由于工程原因,用水方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没有获得灌区供水的灌溉面积,由用水方提出书面申请,据实核减。工程修复后,恢复的灌溉面积,据实核增。
4、由于自然因素所致,在灌区内短期性缺水而使用自备水源,但仍需灌区用水的,不予核减。
(二)区别对待的原则
1、对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在灌区内种植果木林、花卉苗木和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的面积,仍计算灌溉面积。
2、对因退耕还林,灌区内灌溉面积按退耕还林有关政策没有核减的,除种植用材林的据实核减外,其他不论是否需要用水,仍计算灌溉面积。
3、对因退耕还林,灌区内灌溉面积已按退耕还林有关政策核减,且不再需要灌区供水的,应按有关程序核减灌溉面积;仍需要灌区供水的,不予核减。
4、对灌区内利用灌区水源而兴建的调节水量的水利设施所灌溉的面积,不予核减。
(三)“双向选择”的原则
1、凡用水方认为现行供水面积小于水费计征面积的,由用水方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据实核定。
2、凡供水方认为现行灌溉面积大于水费计征面积的,由供水方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据实核定。
3、对供水和用水双方认为现行的灌溉面积与水费计征面积基本相符的,按双方确认的面积进行核定。
(四)分级负责的原则
1、国有、集体或国有控股的水利工程,属于跨县(市、区)的,灌溉面积由供水方会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核实,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属县管及跨乡(镇、场、街办)的水利工程,灌溉面积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核定。
2、属乡及乡以下管理的(包括个人及其它经济成份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其灌溉面积一律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含场、库、街办等)组织核定。
三、核定的方法
1、对灌区内的灌溉面积,供水方和用水方双方无争议的,按有关程序签字填表核定。
2、对灌区内的灌溉面积,供水方和用水方双方存在争议的,应由双方派出代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丘、逐垅、逐片进行实地测(丈)量,并按有关程序签字填表核定。
四、核定的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各县(市、区)都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市、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灌溉面积核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核定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本次核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地必须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把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
3、制定核定方案。各地都要根据本《意见》及时制定农业灌溉面积核定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地做好核定工作。
4、核定工作要求。(1)本次核定工作要求在2005年元月底前全部完成。(2)要填好三张表(表格附后)。属县及县以下管辖的灌区,表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属跨县(市、区)的灌区,表格由供水方负责统一印制。附表1一式五份,乡、村、组、供水方、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附表2、附表3一式六份,乡、村、组、供水方、县、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各县(市、区)要在2005年2月15日前统一汇总,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检查督促。市里将抽调市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地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必要时还将组织各县(市、区)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各级政府对此次核定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作为今冬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筹足工作经费,安排专职人员,配置测量仪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此次核定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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