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08〕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宜春中心支行《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宜春市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宜春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宜春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与财务报销流程,决定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公务卡制度,实行公务支出刷卡消费。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推广应用公务卡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公务卡制度的必要性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推行,对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支出信息的透明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多数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部分单位或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违规套取现金、规避财政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支出大幅增长,公务支出不断增加,传统的财务管理带来的成本高、效率低、管理难、风险大的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公务卡作为一种便捷、透明、高效的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对于规范现金使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有着积极的意义。建立公务卡制度是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公务卡制度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建立公务卡制度,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公务卡管理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管,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建立公务卡制度必须坚持“四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即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管;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有利于分步实施。
三、建立公务卡制度的主要内容
公务卡实行“个人先行支付,单位审核报销,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程序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卡的实施范围、公务卡的办理、公务卡的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的财务报销、公务卡的信息管理与动态监控。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务支出均属于公务卡制度的资金实施范围,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持卡人从事公务活动时,在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和授信额度内刷卡消费。单位财务部门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通过信息系统对刷卡消费凭证和发票进行查验、核对,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向公务卡划款。
公务卡所有公务消费信息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系统与发卡行交易业务系统。用卡单位通过系统查询办理资金结算、财政部门通过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发卡行实行信息维护。
四、建立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步骤
我市建立公务卡制度采取积极稳妥的推进办法,实行“先市级、后县级,先试点、后扩面”的实施步骤。
市本级:2009年上半年在市本级选择2-4个预算单位启动公务卡制度试点改革,在积累经验,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下半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0年力争推广到所有的市级预算单位。
县(市、区)级: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市本级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公务卡试点,并力争扩大试点范围,其中袁州区本级、宜阳新区和宜春经济开发区要在2009年试点;其余县(市)2010年要在县(市)本级开展试点工作。
五、建立公务卡制度的配套措施
1、构建制度办法。市本级制定《宜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支付结算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应结合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支付结算实施细则制定本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的具体管理办法。各预算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
2、选择代理银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的配合下择优选择确定本级公务卡应用推广的代理银行。
3、改善用卡环境。人民银行宜春中心支行协调辖区内县(市区)人民银行和市内各商业银行,改善公务卡刷卡网络系统,为建立公务卡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建设信息系统。建立公务卡制度,需要现代信息技术作支撑,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要按照建立公务卡制度的总体目标,加快应用信息系统的开发,保证信息的实时反映、资金及时清算和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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