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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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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经开区分局:

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宜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以及《宜春市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监管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三批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移除江西旭虹药业,江西中澳食品生物有限公司2家企业,无新增企业。调整制定了《宜春市2024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批)》现予公布。请各地参照正面清单工作细则做好2025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并于2025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文勇   0795-3998311

    附件:宜环执法〔2024〕33号(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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