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1 | 宜市市监稽药处罚〔2024〕41号 | 江西神农堂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御湖城店)销售劣药抗骨增生片案 | 江西神农堂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360902MACUFDQU4H | 邱** | 3607021983****2541 | 销售劣药抗骨增生片。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84元;2.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计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084元,上缴国库。 | 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2日 | 药品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