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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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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案件类别
1 宜市市监稽药处罚〔2024〕41号 江西神农堂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御湖城店)销售劣药抗骨增生片案 江西神农堂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 91360902MACUFDQU4H 邱** 3607021983****2541 销售劣药抗骨增生片。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84元;2.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计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084元,上缴国库。 主动履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2日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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