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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直属分局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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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案件类别

1

宜市市监稽食罚〔2024〕8号

袁州区城西钟志伟蔬菜批发部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螺丝椒案

袁州区城西钟志伟蔬菜批发部

92360902MA37QKGG8P

钟志伟

3622011982****3017

当事人经营经营农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螺丝椒。

不予行政处罚《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关于违法行为轻微的定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不予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立即改正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7日

食用农产品

2

宜市市监稽食罚〔2024〕65号

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小米椒案

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91360900741966785D

王勤

3624011971****0083

当事人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农产品小米椒,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

主动履行立即改正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8日

食用农产品

3

宜市市监稽食罚〔2024〕74号

袁州区城西富佳超市秀江外滩店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小米椒和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红线椒案

袁州区城西富佳超市秀江外滩店

92360902MA39HRW78W

黄小敏

3622021977****0010

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小米椒和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红线椒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

主动履行立即改正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

食用农产品

4

宜市市监稽食罚〔2024〕75号

袁州区城西富佳超市画眉路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红线椒案

袁州区城西富佳超市画眉路店

92360902MA7K8KH127

陈帅

3622021990****7619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红线椒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

主动履行立即改正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

食用农产品

5

宜市市监稽食罚〔2024〕78号

宜春市袁州区老地方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润达国际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海南香蕉案

宜春市袁州区老地方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润达国际店

91360902MACDB4UG30

朱鹤鹏

3603021989****2018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海南香蕉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

主动履行立即改正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

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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