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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告(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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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袁州区城西乐巢清吧娱乐店(韦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902MA39KGYH94

经营者:韦思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009号

案情简介:2024年1月31日,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宜春市袁州区灵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反映,该街道辖区内的袁州区城西乐巢清吧娱乐店正在举办营业性演出。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行为,产生违法所得300元。

违法事由: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

处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3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处罚日期:2024年5月24日

处罚机关: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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