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做实检护民生 传递检察温度”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元庆介绍了有关情况。
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谋划,精准发力,突出“三个聚焦”,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聚焦重点人群,维护群众利益
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批捕4人,起诉6人,通过刑事办案追赃挽损74万余元。受理支持劳动者起诉案件82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198万余元。开展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向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帮助讨回薪酬 1600余万元。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02人,起诉532人。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等司法手段,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协调职能部门依法保障35名残疾未成年人的康复治疗、就学就医、专项补贴等权益。
加强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上高县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就招聘信息中性别歧视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排查招聘信息12000余条,纠正50余条歧视性招工信息,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民政部门协助68名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2万余元。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高安市院与高安市残联会签《关于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构建残疾人权益保护联动机制。
聚焦重点领域,守护群众安全
加强金融领域检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70人,从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排查洗钱犯罪案件5件,起诉21人。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5+N”专项活动,纠正违规套取公积金、虚假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14件。
强化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险部门依法行政。丰城市院针对参与“挂空床”骗保的行为,建议公安机关移送行政处罚,对行业监管漏洞向医保局制发检察建议。铜鼓县院针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规结算医保基金等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追回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7万余元,筑牢医保基金安全。
积极开展服务“三农”工作。助力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侵占农田2730余亩,回收和清理农用薄膜、农用废弃物等50余吨。靖安县院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符合标准影响耕作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协调“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形成监督整改合力,使“薄田”变“良田”,该案入选最高检八厅典型案例。
聚焦突出问题,回应民生关切
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消费者舌尖安全。批捕涉食品药品犯罪18人,起诉46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高安市院针对部分饭店销售未经检疫的仔猪肉问题,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与相关属地政府形成磋商意见,督促检查各类相关经营者302家,收缴罚款6万余元。
着力解决生态资源保护突出问题,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全力配合开展好“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12件,以锂渣处置为重点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等38万余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或放流鱼苗50万余尾。袁州区院办理的彭某污染环境刑事公诉案,对危险废物生产者、中间转包商、实际倾倒人及其他帮助者实施全链条惩治,该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护航安全生产。针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突出问题,围绕“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主动摸排线索。上高县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通道堵塞、电梯井堆放易燃物品等情形依法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90余处。高安市院办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正常使用GPS动态监管终端案件中,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对9家危运公司处以罚款28万余元,责令182台违法车辆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