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要求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2021年9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7号),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关键技术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政策依据
1.《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7号)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文件内容共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推进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实施方案》在总体要求中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再次强调了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并要求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关键技术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分阶段目标,即到202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科研等六大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并对具体目标进行了量化,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综合能力进入全省先进地市行列。
第二部分,明确了推进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在各地布设一批监测设备,补齐空中云水资源探测短板。建设一批地面生态气象监测设施,为人影作业效益评估提供支撑,构建布局合理、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为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
(二)加强指挥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建立精细到乡镇的干旱、冰雹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市县两级“一图一表一计划”,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智能指挥大屏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条件预报、监测预警、指挥实施、效果评估的“五段式”业务流程。
(三)推进技术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体系,充实专业指挥业务人员,建立健全聘用管理制度,稳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推进全市作业站点标准化改造,建设一批地面烟炉增雨作业系统,并推进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
(四)抓实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农业生产保障,包括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编制人工增雨抗旱和人工防雹服务作战图,强化各地设施农业及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防雹作业。二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包括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服务需要,积极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大力实施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强化跨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三是强化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包括建立森林火灾、高森林火险等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等。
(五)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包括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能力评估和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等。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包括建立准化库房,加强作业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提高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水平,包括加强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在安全管理、实时监控等方面的应用。
(六)加快科研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成立市级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创新团队,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价等方面的科研研究。
第三部分,明确了推进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依法依规管理和加强科普宣传。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各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文件强调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项目建设、日常作业和应急作业经费。文件对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公益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也提出了要求。
(解读人:李海林 联系方式:0795-322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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