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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春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3-31 17:00 来源: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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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宜春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第一足球网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近年来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逐渐受到广泛关注。为引导和鼓励中小学生学习游泳安全知识、掌握游泳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早在2021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78号),标志着全省中小学游泳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22年全省共有18个县市区开展了中小学生游泳试点工作,高安市是18个试点县之一。

为扎实推动我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结合我市实际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市教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总结高安市先行试点经验和学习借鉴省内兄弟设区市的实施举措,代拟了《宜春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并结合各部门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第一足球网审签后正式印发了《宜春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步骤

《方案》明确,以开展游泳教育为抓手,聚焦学生体质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全市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行动分步实施。一是高安市先行试点。高安市作为全省中小学游泳教育第一批试点县,2022年8月启动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试点对象为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二是其他县市区适时启动试点。2023年起,其他县(市、区)要同步启动、推进游泳教育试点工作,重点在小学四年级及以上适宜游泳的学生中开展免费游泳技能培训,并逐步扩大中小学游泳教育的培训比例,原则上每年递增20%。三是全面开展游泳教育。力争到2027年,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游泳教育。

四、落实措施

1.《方案》中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是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责任主体,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地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游泳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2.《方案》中对体、财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住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供电、生态环境、宣传和新闻媒体等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逐一明确,确保全市游泳教育试点工作共同推动责任落实。

3.《方案》中要求各地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方筹措的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面加强游泳教育体系、游泳师资、游泳设施等建设,保障游泳教育的顺利开展

4.《方案》明确将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列入对县(市、区)党政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重点内容同时,组建安全监管工作组,及时开展对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相关督导检查。严格建立完善保险制度,提升游泳教育保障水平,确保游泳教育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解读人:刘志敏    联系电话:0795-399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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