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宜春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对全市今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30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宜发〔2020〕13号)要求,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创建,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重点工作
《工作安排》共5大项21小点内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详细的要求。
一是抓好食品领域疫情防控。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全面禁绝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要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要推进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要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修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管理制度。要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认证和管理等工作。
三是严格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要进一步加强乳制品、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继续推进家长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做好校园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要开展“昆仑2021”行动,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
四是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要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县乡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要推动《食品安全培训管理规范》落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要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检验量达到3批次/千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强化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5 1”工作。
五是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开展第二批市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验收工作,向省食安委申请对市本级验收,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将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要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口岸、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公众行”“你点我检”和“你送我检”活动。办好宜春市第二届“十佳食品安全卫士”评选活动。要开展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中毒宣传防控工作。
(解读人:熊娜婷 联系方式:0795-720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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