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
我市有30多万残疾人口,其中,持证残疾人达到16.8万人。“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的影响,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人数众多、特性突出,仍然是一个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从我市来看,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较高,残疾人家庭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还不高,公共服务总量不足,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服务、就业创业、托养照护、精神文化、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残疾人平等参与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在“十四五”期间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拓宽视野思维,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凝聚社会助残氛围,逐步改进和加以解决,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21〕26号);
3.《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编制过程
自2021年12月启动宜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来,成立了市残联编制工作专班,在深入县(市、区)调研的基础上,2022年1月完成初稿编制,并与《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进行衔接,同步征求了10个县(市、区)和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开展了三轮意见征求,收到意见建议48条,并组织修改完善。2022年4月,组织召开《宜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专家评审会,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并组织修改完善。2022年5月,市司法局对《宜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宜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四、主要内容
《宜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落实国家、省规划要求与体现宜春实际相结合、适应新变化与保持延续性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面规划未来五年宜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宜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体现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坚持以“平等、参与、共享”为发展理念,积极顺应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推动宜春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兜底与扶持并举、保障与发展并重,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把宜春建设成为江西综合实力强市贡献力量。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理,坚持实事求是。
3.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生活品质有新改善,民生福祉有新提升。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规划》共设置了14项主要指标,涵盖残疾人收入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内容,其中,预期性指标8个,约束性指标6个。
(二)重点任务
围绕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和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水平,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即:推进普惠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可持续发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精准化建设、残疾人特殊教育更加全面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主要举措
1.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推动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建立完善“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困难资助政策;探索为在公益性岗位任职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在残疾人托养机构入托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对提供照护托养服务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给予服务补贴;落实残疾人C5驾驶证培训考试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补贴资金。
2.在就业创业方面,推动落实自主就业创业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延退政策;依法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县级全覆盖;推进就业创业新形态,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统工艺振兴项目;实施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扶持一批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建好至少一所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3.在特殊教育方面,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高职教育延伸,着重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建好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基地),明确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对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及培训予以扶持,落实不低于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政策;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对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予以资助。
4.在康复服务方面,建立常态化残疾预防筛查机制,加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充实细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内容,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健康咨询、康复医疗、心理干预、训练指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80%以上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落实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和早期干预机制,设立宜春市孤独症心理干预博士工作站。
5.在文化体育方面,发展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加强宜春市残疾人艺术团建设,组织残疾人文艺小分队进乡村、进机构演出;扶持市级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栏目和实时字幕栏目,依托网络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栏目;建好残疾人康复体育训练基地,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关爱计划,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6.在残疾人权益维护方面,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各级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行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新改扩建设施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推广残疾人出行停车免费和无障碍公共厕所,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到2025年累计完成233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全面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无障碍。
7.在科技助残工作方面,逐步建立智能化网上服务事项,依托“赣服通”“政务服务网”建立助残服务专区;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残疾人办证等“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事项;拓宽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残疾人服务功能。
(四)实施和监测评估
主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经费保障、健全监测评估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五、政策特点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新时代主题。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残疾人更公平更可及享受改革成果、更体面更有尊严享受美好生活。
二是积极回应残疾人殷切期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6项重点任务为牵引,以解决好广大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抓手,以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坚持兜底与扶持并举、保障与发展并重,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宜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既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又最大程度满足残疾人保障和发展需要。
三是注重突出宜春特色。围绕“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红色资源、绿色资源和古色文化优势,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统工艺振兴项目,打造一批阳光就业(创业)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发掘与培育特殊艺术人才,展现特殊艺术风采。依托我市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推动乡村旅游、旅游民宿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残疾人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是充分体现智能化转型要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动助残服务从“人工粗放型”向“智能智慧化”转变。聚合残联各业务系统数据,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建立残疾人数据核心库。建立智能化网上服务事项,依托“赣服通”建立助残服务区,建成残疾人“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事项,搭建残疾人“一网通办”“只跑一次”服务事项,打通助残服务“最后一公里”。
(解读人:张晓波 联系方式:0795-356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