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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公布实施宜春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时间: 2022-07-14 11:49 来源: 宜春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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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宜春市城区上一轮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8年7月1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1〕72号)精神,按照“基准地价每三年应全面更新一次”的要求,宜春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2021年3月启动,2021年12月组织了更新成果听证会,2022年1月更新成果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2022年3月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2022年5月分别收到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我市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的复函,2022年5月26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我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主要依据

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

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度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1〕72号)。

三、主要更新内容

1.调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

根据《袁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延续方案中较为集中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确定了本次宜春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四至范围为:东至清宜线以东约2000米处、渥江镇部分区域,南至环城南路、江特厂,西至锦锈大道以西约800米处、湖田镇区域,北至春一路、三阳镇区域,更新后面积为19095.49公顷,比上轮15948.79公顷增加了3146.7公顷,增加部分全部为符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增加了G220以西沪昆高速以北(渥江镇)、下浦街道、湖田镇、三阳镇等部分区域。

2.调整各级别基准地价(详见附表1)

通过对近三年成交的土地案例、房屋买卖情况、店铺租金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采用相应的估价方法测算其在基准地价内涵设定条件下的价格,最终测算确定了宜春市城区基准地价


附表1:本轮宜春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商服用地

本轮价格(亩价)

269.07

214.93

168.27

130.53

88.67

65

上轮价格(亩价)

237.87

191.67

144.8

109.2

74.33

58.53

增减幅度

13.12%

12.14%

16.21%

19.53%

19.29%

11.05%

住宅用地

本轮价格(亩价)

238.07

193.13

159.33

115.27

85.27

60.07

上轮价格(亩价)

177.87

133.67

106.53

75.2

53.8

37.73

增减幅度

33.84%

44.48%

49.56%

53.28%

58.49%

59.21%

工业用地

本轮价格(亩价)

41

33.07

22

14.73

——

上轮价格(亩价)

39

31.13

21.8

14.73

增减幅度

5.13%

6.23%

0.92%

0.00%

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用地

本轮价格(亩价)

100.73

74.13

51.07

37.53

——

上轮价格(亩价)

92.33

58.2

37.93

25.33

增减幅度

9.10%

27.37%

34.64%

48.16%

机关团体、教育、科研、文化设施、体育用地

本轮价格(亩价)

87.8

62.13

45.13

34.07

——

上轮价格(亩价)

78.87

51.13

34.33

23.53

增减幅度

11.32%

11.48%

11.48%

11.35%

公用设施用地

本轮价格(亩价)

57.2

47.07

38.13

30.33

——

上轮价格(亩价)

54.33

43.47

30.4

20.53

增减幅度

5.28%

8.28%

25.43%

47.74%

价值类型:地面地价;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估价期日:2022年1月1日(上轮为2018年7月1日);开发利用程度:商服、住宅、公共服务、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红线内“场地平整”(“六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容积率:商服用地1.4、住宅用地2.0、公服一类(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容积率为1.6、公服二类(机关团体、教育、科研、文化设施、体育)1.6、公服三类(公用设施)1.0、工业用地1.0;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用地50年。


3.调整土地级别(详见附表2

商服用地级别变化:宜阳花园、怡安居小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润达国际等区域由原三级升到二级,大塘社区区域由原四级升到三级,大塘六路区域由原五级升到三级,经开区管委会周边区域由原六级升到五级。

住宅用地级别变化:袁山东路以北袁州区人民政府区域由原二级升到一级,文浦路以北东湖花苑区域由原三级升到一级,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润达国际)、袁州大道以北(鸿运小区、时代春城)、宜春大道以东锦绣大道以南(景鸿花苑、枫林印象)、大塘六路周边(恒大御景、红星小区、德和禧园)等区域原三级升到二级,宜阳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域由原四级升到三级,宜春市袁州小学、广汇家居城等区域由原五级升到四级,经开区管委会、锦绣大道以北湖田镇部分区域原六级升到五级。

工业用地级别变化:细微调整,工业用地级别变化不大。

公服用地级别变化:细微调整,公服用地级别变化不大。


附表2:本轮宜春市城区土地级别面积统计表

土地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服用地

工业用地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比例

296.1

1.55%

1163.1

6.09%

596.95

3.13%

495.07

2.59%

1047.19

5.48%

1599.67

8.38%

1625.38

8.51%

1727.26

9.05%

1877.46

9.83%

1581.79

8.28%

3547.12

18.58%

3471.58

18.18%

2362.01

12.37%

1746.17

9.14%

13326.04

69.79%

13401.58

70.18%

4687.26

24.55%

4709.88

24.66%

-

-

-

-

8825.47

46.22%

8294.88

43.44%

-

-

-

-

合计

19095.49

-

19095.49

-

19095.49

-

19095.49

-

(解读人:张镶卫联系方式:0795-323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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