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宜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正式印发,明确了本周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2025年要实现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七个主要任务和五项政策保障措施。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节点,是我市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的重要时期,是加快推进健康宜春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宜春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宜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宜春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目标定位,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身服务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与综合价值,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发展目标
持续推动群众体育“六边”工程建设,重视全民健身、支持全民健身、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到2025年,建成与宜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
市中心城区“10分钟健身圈”、县(市、区)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5%。
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2.5%。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6名。
三、七大任务
(一)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倡导优秀传统体育文化新风尚
1.普及全民健身意识。
广泛开展健身知识讲座、科学健身大讲堂、送体育下乡、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
2.倡导新健康理念。
倡导“请人吃饭不如请人流汗”的消费理念,形成“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社会共识。
3.弘扬优秀传统体育文化。
将优秀传统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紧扣时代主旋律,唱响体育好声音。
(二)完善体系,规范管理,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新活力
1.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骨干,群众身边的社区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2.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宜春市市级体育运动协会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的规范化。
(三)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推动全民健身场地供给新发展
1.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
聚焦群众就近、科学、多样化健身需求,综合考量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与分布、存量设施布局、建设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2.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支持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文化旅游场所等区域配套体育健身设施。鼓励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探索建设社区百姓健身房,打造距离亲民、价格亲民、服务亲民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支持各县(市、区)依托城市公园、沿河沿湖地带、郊野山地等良好生态资源,高质量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城市休闲步道。
新建或改扩建10个以上体育公园。
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00公里。
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0个。
新建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7个。
补齐或更换20个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
新建78片以上社会足球场。
力争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块。
3.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
持续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条件,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率。加快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立足市情,培优品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内涵
1.精心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打造品牌赛事引领、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多主体主办、全人群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持续培育和打造全国农耕健身大赛。
2.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广泛开展“三大球”及羽毛球、乒乓球、游泳、广场舞、气排球、健步走、健身跑、水上运动、自行车、体育舞蹈、柔力球、登山、垂钓、工间操等休闲运动项目;
支持开展地方武术、太极拳(械)、舞龙舞狮、龙舟、斗牛等民族民间民俗体育活动;
鼓励开展户外徒步、户外定向、冰雪、马术、击剑、轮滑、房车露营、航空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
常态化开展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全民健身主题活动。
3.推动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活动。
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支持开展青少年体育周末营、夏(冬)令营等精品活动。
鼓励在新建社区建设老年人运动与健康服务中心,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和运动指导服务,办好老年人健身体育运动会等体育赛事活动。
推广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工间操等体育活动,引导更多职工参与健身。
推动残疾人健身场所建设和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开展,办好残疾人运动会。
结合妇女节等节日,积极开展广场舞、气排球等适合妇女参与的赛事活动。
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五)健全机制,惠民便民,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新水平
1.健全科学健身常态化工作机制。
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普及模式,支持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服务“六进”活动。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继续加大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各县(市、区)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60人。
(六)多措并举,多元汇聚,拓展全民健身跨界融合新模式
1.深化体教融合
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规范和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鼓励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2.推动体卫融合
以大健康发展为理念,以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导向,增强人民群众“健康端口前移”意识。探索建立教体与卫健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
3.促进体旅融合
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旅游、体育赛事、人文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优化体旅融合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健身、旅游的复合型消费需求。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路线的有机结合,支持各县(市、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路线。
(七)优化市场,培育重点,促进全民健身产业高质量发展
1.优化产业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民健身产业市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
2.培育重点行业主体
整合现有休闲旅游资源,大力推进以马拉松等户外运动、马术、冰雪、攀岩运动为主的休闲度假体育旅游产业。
3.促进体育消费升级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体育+”融合文章,创新体育消费,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具有消费引领型的健身休闲项目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科技保障
积极运用互联网、5G通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
(二)人才保障
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体医融合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
(三)政策保障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加强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体育培训市场等领域监管力度。
(四)安全保障
加强各类全民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等。
(五)文化保障
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打造全民健身文化精品工程。
(解读人:邹志勇 联系方式:0795-326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