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5年8月,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要求优先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推进大宗经济作物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9号),要求大力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补短板”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2.《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9号)。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要大力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补短板”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明确了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7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左右,建设100个左右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40个左右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有5个左右的县(市、区)跻身“全国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行列。
第二部分:明确了加快推进过程的主要工作。
(一)补齐农机短板,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持续抓好机耕、机植保、机防、机收、机烘等生产环节,着力补齐水稻机插短板,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最后一公里”。
(二)创新组织机制,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各类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服务专业户等主体开展农业作业和农机维修的社会化服务。
(三)提供高效服务,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大力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种植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深入推进深脚田、坡地田及不宜机田块、农机具无通行道路的治理和修复等工作。
(四)实施试点示范,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作物品种。
第三部分:明确了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保障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要加大政策支持。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对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解读人:邹思南 联系方式:1590705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