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5G作为关键新型基础设施,在稳投资、促消费、助升级、培植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潜力巨大,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5G基站建设进度还不快,融合应用场景还不多,亟待研究出台政策扶持促动。为此,我市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宜春市加快推动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2号)
2.《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5G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0〕3号)
三、主要内容
1.关于5G设施建设。将5G基站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简化相关审批流程,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5G建设若涉及道路(含人行道)开挖,予以免除道路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费;若涉及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建设单位应提前报备,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予以免除异地绿化。保障5G用电需求,转供电加价不得超过10%。对2020年、2021年新建的宏基站,除享受省、市两级用电支持外,由受益财政对每个实际运营的宏基站再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的用电支持,原则上每家运营商每年县级用电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2.关于5G产业支持。对认定为5G共性技术研发且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的项目,由受益财政给予不超过其研发投入20%、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5G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入驻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数字经济示范基地的优质5G企业、高端创新团队给予补贴。
3.关于5G融合应用。对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瞪羚、潜在瞪羚等5G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科技创新活动。推进5G及“03专项”融合应用,对经认定为省级示范、试点、推广性5G应用项目,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解读人:吴国荣 联系电话:319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