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文旅非遗字〔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宜春市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
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入选批次 |
传承代表性项目 |
评估结果建议 |
备注 |
1 |
宋树牙 |
男 |
国三批 |
万载夏布织造技艺 |
优秀 |
|
2 |
袁小平 |
男 |
国五批 |
樟树中药炮制技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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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彭金花 |
女 |
国五批 |
高安采茶戏 |
合格 |
|
4 |
杨仁和 |
男 |
国五批 |
花镲锣鼓 |
合格 |
|
5 |
张巍岱 |
男 |
国三批 |
万载花炮制作技艺 |
丧失传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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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异议受理单位:宜春市文广新旅局非遗科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15室
联系人:刘颖、詹艳杰、黄依璠
联系电话:0795-3585510
电子邮箱:ycswhjswk@126.com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