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推动我市传统工艺实现高质量传承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168号)要求,我局对有关县市文广新旅局推荐上报的申报对象及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对推荐条件、推荐评选程序和推荐材料组织论证评审,拟推荐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万载县汇鑫源礼花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非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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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11月18日